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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14530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12/08

张贵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宜良县北古城镇大香会传习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市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调查的基础上,通过逐级申报,我市逐步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体系。截至目前,昆明市非遗四级名录项目共计684项(国家级项目7项,省级项目55项,市级项目246项,县级项目376项);共有代表性传承人509人(国家级传承人7人,省级传承人60人,市级传承人150人,县级传承人292人)。其中,宜良县有省级名录项目5个(第二批:宜良烤鸭制作技艺;第三批:大香会;第四批:宝洪茶制作技艺、宜良钩花扎染、宜良花街节);市级名录项目8个。在即将公布的第五批市级非遗名录中,宜良县还将新增耿家营新庄村“背秋娃”项目一个。

二、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大香会项目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申报。经过逐级申报,2013年“大香会”列入第三批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2014年张庭楷被认定命名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019年张国忠被认定命名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是鼓励设立非遗展示传习馆(所)。《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街区型、庭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传习馆(所)以及专题博物馆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目前我市各非遗传习馆所主要由各县区文化部门或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设立。截至目前,昆明市有省级传承基地2个,市级传承基地14个(包括宜良县马街白陶制作传承基地),市级非遗展示馆1个。

三是加大传习馆(所)扶持力度。近年来,我市每年均获得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的保护。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全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以及对市级非遗传承人进行补助。2020年,我局计划安排省级文化文物专项资金30万元扶持宜良县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包括宜良大香会、宜良宝洪茶、宜良烧鸭等三个项目的档案建设及宣传展示活动。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促进项目保护。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逐步解决制约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资金、人才、机构等问题和困难,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对非遗项目保护扶持力度。抢救和保护一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定期将其中重要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三是加大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鼓励传承人(传承单位)开展传习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四是鼓励扶持建立一批非遗保护传承示范点,充分发挥非遗基础设施在宣传、展示和传习方面的作用。五是积极振兴传统工艺,在坚持非遗保护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前提下,对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技艺、传统医药制作技艺等经济类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支持非遗产品走进市场。

    感谢您对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段钟一    联系电话:65379064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