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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会议第14531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12/01

张建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影响下帮助石林风景区渡过难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昆明市一直高度重视石林全域旅游的发展,指导石林编制《石林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申请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并于2019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为云南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当前,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省、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各地旅游业的发展。省政府出台了18条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又相继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23号),支持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全省文化旅游市场稳定发展。7月份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关于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云财教[2020]127号)具体对文旅产业7个方面进行补助支持,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渡过难关。

今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实施政府指导价的4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但为进一步恢复游客前往景区,省政府出台文件中已经明确将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购票的,精确门票全免,但省财政将根据实际入园人数给予景区补助,以便吸引更多游客,帮助景区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已经下发相关工作通知,请各地结合自身发展的情况和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尽快上报争取省级支持。

昆明市一直将石林旅游发展视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一、2020年,对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及资源申请免门票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购票的,景区全免门票,根据实际入园人数(不包括70岁以上和6岁以下等符合免票政策的相关人员),按各级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门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按2019年12月31日实行执行门票价格)的50%予以补助。目前市文旅局和市财政局正在对相关的景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中。

二、自2016年以来,每年从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石林台创园500万元资金支持。2019年将支持资金提高到1000万元,同时将支持范围辐射到石林全县。

三、2020年,昆明市给予石林在旅游厕所方面共3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2020年,云南省和昆明市分别给予乃古石林、杏林大观园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各100万元资金奖励。以进一步支持石林旅游的发展。

      近年来,补助资金已远超上千万。未来我们还将在品牌创建、景区发展、民宿建设等方面给予景区更多地关心和支持。

感谢您对昆明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刘青 0871-65311103,13888760607)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