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玉和翡翠饰品是在大理、丽江买的,在昆明真能申请退货吗?”10月1日,内蒙古游客张先生来到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中心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服务点咨询退货。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张先生通过“游云南”App填写退货申请,15分钟后根据大理州、丽江市退货监理中心反馈的退货地址,将商品寄回商家。目前,张先生已收到16740元的全额退款。
来自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下称“退货中心”)的数据显示,10月1日至8日,退货中心共受理退货申请102起,涉及退款金额总计61.14万元。“由于你们热情周到的服务、耐心的帮助,使我在购货中遇到的不如意一扫而光”……许多游客留下感谢信、表扬信。
102起退货申请中,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服务点受理70起,昆明南站服务点受理2起,“游云南”受理30起。退货申请涉及昆明市的有39起,涉及退款金额总计15.74万元。涉及其他州市的63起,涉及退款金额总计45.4万元。其中,丽江市35起、大理州21起、西双版纳州6起、保山市1起。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人士说,为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昆明市通过构建监理中心、分中心、现场服务和咨询点的三级购物退货体系以及不断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开展多次专项培训等举措,持续建立健全游客购物退货机制。
经过一年半的实践运行,目前,昆明市的“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已能做到5分钟内受理退货申请,4小时内达成退货协议。从游客发起退货申请到退款到帐,耗时最短只需要2小时,最长也不超过72小时。并且实现了退货申请受理、办结以及游客满意度的3个100%。在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全市购物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为赴昆游客提供便捷、高效退货服务,增强游客体验感、便利度,营造“消费满意,购物放心”的旅游环境,维护昆明旅游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