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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06

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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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是全市文化、广电、体育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有以下方面:

1.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实施,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活动。

3.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化、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申报、建设和管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工作。

4.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5.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广电、体育产业发展。

6.归口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7.拟订文物、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工作,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文物、美术品市场、艺术体育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门店设立审核工作。

9.拟定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拟定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

10.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

11.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设立的初审、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并对全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实施监督。

12.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和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以及学校体育的管理指导工作,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市级、省级、全国及重大国际体育竞赛;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5.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推动《昆明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市级保障标准《昆明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出台;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为抓手,进一步探索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优化制度设计研究,完善服务举措,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作;继续探索公共文化社会化运转路径,进一步完善社会评价机制,探索第三方评价、社会参与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做好市文化馆、市中心图书馆、市艺术中心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推进聂耳大剧院选址及立项工作;实施县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继续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大力开展文化惠民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文化惠民”演出,完成市级院团演出80场,县级院团演出70场的工作任务。

2、着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

“一带一路”文艺精品工程为契机,继续推进《大河沧流静》、本土原创交响组曲《家园2》创排工作,继续修改打造《孔雀树》,并对《孔雀树》、《滇池》、《战德和他的藏獒》、《家园》进行推广演出,积极组织优秀剧(节)目参加国内各类专业赛事及文化艺术交流。围绕宣传“中国梦”等重大主题,紧密结合群众需求,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群众文艺精品。积极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申报了2017年赴越南、老挝、缅甸文化体育交流,赴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文化体育交流,赴法国、瑞士商讨友城文化体育交流等活动,努力提升昆明文化对外交流的影响力。

3、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

科学合理的制定我市年度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计划和方案,实施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积极向市政府争取出台《昆明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昆明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指导意见》。加大依法保护的力度,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继续做好博物馆业的发展工作,力争年内新增发展2—3个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博物馆。加快推进云南陆军讲武堂保护与合理利用项目,力争启动实施礼堂、马夫房保护修缮和旧址西区环境整治工程;实施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百年军校将帅摇篮》主题展览改造提升工程。启动昆明市博物馆《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专题展览》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朱德旧居纪念馆布展陈列项目对外开放,继续开展龙泉古镇文物修缮和合理利用项目,启动实施富民县博物馆、富民文庙主题展览布展陈列项目。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非遗资源调查,适时整理出版调查研究成果。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加强非遗项目日常保护管理。开展非遗传承人才培训,鼓励引导传承人积极开展带徒传艺活动。加强非遗资源生产性保护利用,重视传统手工艺、传统医药、传统饮食等项目的产业开发,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加强非遗传承基地、传习馆(所)建设和管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办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4、着力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逐步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建立健全版权保护体系。开展好文化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我市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交互共享,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干预,继续探索和完善文化市场行业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全面推进游戏游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管理水平。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

5、着力提升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和服务能力。

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以严格节目呼号和定位为重点,切实加强频率频道管理。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切实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继续加强对非法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信号,落地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电影放映管理,继续实施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快形成覆盖城乡、惠及群众的电影放映体系,加快推进城市和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与精准扶贫挂钩,实施5000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继续开展广播电视村村通示范点建设,建设4个农村乡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示范点。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形成市、县、乡镇、村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15万套设备工程维护。做好广播电视覆盖数字化管理平台(即数据库)维护。结合中央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的实施,推进昆明市广播电视地方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网项目的立项申报等工作。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播出责任事故发生,一般事故控制在0.5%以内。继续对昆明市有线数字电视、有线模拟电视、开路电视、广播节目内容进行全面监管、监测。定期进行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大检查。对昆明市管辖区域内视听节目网站进行重点监管。开展昆明市广播电视及视听节目全媒体数字化安全监播系统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建设,为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视听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6、着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举办昆明市中小学生各项竞赛、组队参加全国及全省的各项体育竞赛、做好联办训练点、青少年俱乐部检查考核、做好2017-2020新一轮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命名工作、做好二级运动员、裁判员及省市输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继续举行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和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两大品牌赛事,举办好中华龙舟大赛(昆明•滇池站)、中国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中国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等大型体育赛事。

7、着力推动群众体育发展。

努力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同步建设农村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完成城乡体育设施100%全覆盖。多渠道培养基层体育服务人才,探索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工作新机制,充实基层体育人才队伍,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打造昆明“春城文化体育节”和全民健身挑战日活动,带动昆明群体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强群体活动的交流与互动,促进省、市、县区三级群众体育活动的互动融合,打造县区“一区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群体健身活动名片。探索群体工作服务新模式,加快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体育总会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在体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群众体育活动服务模式,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政府办活动向政府管活动的角色转变。采取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机构提供服务的方式,积极支持社会、企业办体育赛事,拓展群众体育活动的覆盖范围。

8、着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做好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抓好全国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以改革创新促进演艺产业发展,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完善国有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托剧院和剧团现有资源和优势,转变营销思路,积极拓展市场,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统筹举办春城文化节,打破以往政府包办文化活动的惯例,以“社区大展示、团队大竞技、社会齐参与、市民共享受”为目标,以昆明市和谐大舞台为基础,把部门办节变为全市办节,把政府办节变为全社会办节,让“百姓文化百姓办”,使昆明市在广大城乡形成全市“每月一精品,每县一品牌、每乡一特色、每村一亮点”的365天,全市全覆盖的群众文化品牌节日活动,建设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活动。整合体育与旅游资源,依托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等三大品牌赛事,打造体育旅游产业链,逐步实现体育与旅游品牌共享、资源整合、配套完善、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行政)

2.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参公)

3.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

4.昆明市体育学校

5.昆明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

6.昆明市体育中心

7.昆明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8.昆明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9.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控中心

10.昆明市广播电视技术管理中心

11.昆明市文化馆

12.昆明市博物馆

13.昆明市图书馆

14.云南陆军讲武堂文化保护管理所

15.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16.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

17.昆明聂耳交响乐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0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事业编制7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4人,事业人员6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732人。其中:离休17人,退休715人。

实有车辆编制59辆,在编实有车辆5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759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79.37万元,占总收入的97.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989.03万元,占总收入的2.63%;经营收入87.48万元,占总收入的0.2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153.0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举办各类大型赛事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780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2.66万元,占总支出的37.2%;项目支出23657.21万元,占总支出的62.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87.48万元,占总支出的0.23%。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175.6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355.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2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导致的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开展各项大型活动导致的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6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5.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新招录人员、增资、发放目标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由于办公需求,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57.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2.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具体为部门文化、广播电视、体育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74%。与上年对比增加327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行政及参公单位目标奖发放。

2.教育(类)支出34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4%。主要用于昆明市体育学校教育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90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3%。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运转及项目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1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

6.住房保障(类)支出92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59万元,支出决算为54.34万元,完成预算的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83万元,完成预算的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国家、省、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紧紧围绕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接待、车辆运费维护费大力压缩的目标,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和工作过程中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7.26万元,下降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0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02万元,下降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5万元,下降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及接待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3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4.51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部门业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大赛事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如接待上合丝韵春风活动餐费、接待山东考察组餐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25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资产总额4314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56.16万元,固定资产33331.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18万元,在建工程2530万元,无形资产2.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24.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23.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1484.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856.9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3140.04

7256.16


11484.4

856.92

3984.06

17005.69

20.18

2530

2.6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8.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9.2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1111


附件4.344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09061036463522019092403483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