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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职能:
(1)负责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市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与国外旅游部门、组织的联络、交流与合作。
(3)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负责全市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协调和安排政府旅游发展资金;指导昆明市各县(市)区的旅游规划开发建设;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负责《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住宿(星级)、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项目的指导工作。
(5)负责规范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投诉及行政复议;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复制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旅游协会和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
(8)承担巩固优秀旅游城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旅游市场整顿办公室、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职能:
(1)宣传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
(2)监察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3)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监察工作。
(4)受理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5)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和调解。
(6)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7)指导县(市)区旅游监察执法工作。
(8)培训县(市)区旅游业监察人员。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启动旅游规划编制,构建自驾旅游线路和营地网络。结合城市“双修”,全面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旅游业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和汽车营地规划和建设工作。编制完成了《全市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修建性详细规划》,起草出台了《昆明市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2018-2020年三年工作计划,启动24个汽车营地建设工作,初步形成5条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
(2)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向复合型旅游转变。2018年,全市旅游重点项目120个,预计总投资2651.28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285亿元。一批推动昆明旅游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相继落地,宜良文旅主题乐园、晋宁滇池未来城、西山白鱼口片区的马戏小镇、富民九峰山养生养老项目、嘉丽泽旅游特色小镇项目均已落户。滇池度假区大渔片区拟投资影视主题乐园项目、泰国主题公园巨头幻多奇项目初步选址石林。石林万家欢、世博园等房车营地初步建成,华谊兄弟昆明电影小镇、香港东方神马集团国际赛马等项目也正在洽谈之中。随着旅游重大项目的相继落地和推进,昆明旅游正从过去单一的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康体、会展等复合型发展。
(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培训。积极配合省民宗委和省旅发委对已创建的12个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的项目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帮助。为东川区拖布卡镇树桔村申请到80万元的省级乡村旅游扶贫资金。推进乡村旅游聚集区旅游厕所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农村面貌,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积极参加国家旅游局和省旅发委组织的各类乡村旅游培训,今年已选派6个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村干部参加了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全国乡村旅游培训。
(4)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全媒体线上整合营销。
继续推动“厕所革命”,今年将完成建设76座A级旅游厕所新(改)建工作,截止12月底43座A级旅游厕所。位于昆明老街和火车站的两个旅游信息公共服务中心运转正常有序;在昆明长水机场旅客到达出口2号门设立了昆明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站点;加快推进昆明新南站旅游公共服务站点和昆明东部汽车客运站“昆明市旅游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作。继续实施“昆明城市形象和全媒体整合营销”方案,加强对昆明旅游官方微博、微信、政务网等自媒体、多媒体宣传营销矩阵的整合完善;加强与信息港、都市时报、掌上春城、今日头条等优势媒体渠道和平台合作,联合开展对“昆明旅游”线上营销推广。
(5)积极参加国内旅游专业展会,做好昆明旅游品牌形象推广。2018年,我委组织相关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参加了2018年第十四届海峡旅游博览会、2018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2018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大型专业展会,针对不同地区客源市场做好昆明旅游形象展示。赴重庆、成都、杭州、南京、上海、开了展高铁旅游专题促销活动,赴武汉、合肥、杭州开展长江经济带主要城市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积极参与承办了“2018中国旅游日云南分会场”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6)强化旅游国际合作与推广,深化国际旅游合作。一是请进来开展海外目标客源市场宣传推广;与中国旅游精英会联合邀请南亚、东南亚近百名旅行商和媒体代表赴云南和昆明考察踩线,并在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主流媒体刊载昆明旅游宣传专栏;与亚洲航空公司合作,在亚航进出中国航班投放昆明旅游宣传手册和视频;邀请亚航自有媒体、马来西亚主流媒体及旅游达人赴昆明考察踩线;以配合办好印度富商12月上旬赴昆明举办婚礼为契机,加大对南亚地区旅游宣传推广力度。二是走出去赴主要客源国开展旅游推广;组团赴马来西亚、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开展以“世界春城花都”为主题的东南亚重点海外客源市场旅游推广和友城联盟交流活动。三是高水平策划宣传。与昆明长水机场共同研究起草昆明机场发展国际中转旅游奖补方案,促进昆明机场国际中转旅客和昆明入境旅游市场增长。积极推进海外宣传片和宣传册的拍摄编辑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拍摄及组稿工作。四是加强国际旅游合作。2018年6月正式加入世界旅游联盟,成为世界旅游联盟第114家会员单位。积极推进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常设机构筹建工作,制定了联盟常设机构组建方案及联盟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旅游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7)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导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免费对全市8000多名持证导游,分16期进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编印了《2018昆明市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学习手册》,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学习。期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今年先后开展了“讲奉献、相帮助”、“绿色旅游、绿色消费”、“创文为我、我为创文”、“倡导文明旅游——身边的景点知多少”等主题志愿活动,倡导大家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全年活动累计发放《市民文明礼仪手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文明旅游倡议书》、《文明旅游提醒语》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文明旅游宣传环保袋7000余个,参与活动的文明旅游志愿者超过1000余名,累计服务时长8000余小时,服务市民、游客1万余人次。
(8)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取得阶段性突破,综合整治体系正在形成。一是旅游投诉大幅下降。2018年三季度我市共接到投诉312件,同比下降46%,其中三季度86件,同比下降46.58%。二是考核成绩稳步提升。一季度我市考核全省倒数第三,六个主要旅游州市第四,摆脱连续两个季度倒数第一的局面。二季度考核全省第十,六个主要旅游州市第二,摆脱了连续三个季度倒数后三名的局面,在六个主要旅游州市中排名不断靠前。三是大案要案查处取得突破,尤其是2月初全省首起涉旅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案——僰银案件成功侦破,以及“6.02”西山区仟悦案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国反响强烈,对旅游行业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四是行政执法明显改善。今年三个季度我市共查处涉旅刑事案件270件,行政案件1035件,罚款3548.6万元,有力打击了旅游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去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以来,通过启动考核问责机制,不断改进干部作风,共追责48人,2个单位。通过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责任得到层层压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氛围越来越浓。六是旅行社清理整顿稳步推进。今年6月开始,对全市659家旅行社进行合规性核查,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7家;主动联系劝导,注销“僵尸旅行社”“马甲旅行社”104家;在前期下发《行政许可撤销事先告知书》和公开听证的基础上,依法发布无法联系的旅行社行政许可撤销公告27家,下达了《旅行社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72家。七是全市综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领导决策机制、业务工作机制、业务分工机制、压力传导机制等四套综合监管机制基本建成,运行逐渐顺畅。八是旅行社综合治理体系正在形成。出台施行《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全面启动旅行社旅游电子合同,实行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社会反响良好,治理工作从过去被动整治向主动整治、事后整治向事中、事前监管“双转变”。
(9)加快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确保工作在全省前列。自“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建设启动以来,我市作为试点城市成立了昆明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机游”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和聘请相关技术团队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围绕《全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任务和技术标准》,目前我市已完成了省“一机办”领导小组下发的三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了1个市级、18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的城市名片提升优化并成功上线,完成了全部22个A级景区、6个非A级景区名片提升优化并成功上线,22个A级、6个非A景区地图打点;11个4A级以上景区手绘地图;20个3A级以上景区AI识景,9个4A级以上景区闸机改造和票务对接,4个景区的智慧停车场建设对接,245家旅行社、1908家酒店、2745家餐饮企业、16家购物企业的诚信评价,提供了265条精品线路,完成对1829名导游的培训,50个停车场、441个旅游厕所、3460个市政厕所的定位。慢直播任务数118路,已上线120路,上线率102%;智慧厕所任务数74座,已完成91座,完成率为122.97%。认真落实“游云南”APP投诉“一小时回应,24小时办结”的工作要求,确保投诉件办理无疏漏。通过在长水机场、户外LED显示屏、入昆高速收费站、地铁等区域投放广告;制作了二维码宣传台卡投放酒店客房;以《一部手机游云南·昆明旅游新玩法》为主题,通过市旅发委官方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9月27日,在长水机场召开了“一部手机游云南旅行社品质旅游线路产品发布会”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在省“一机游”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对各州市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中,我市排名第四,各项任务数占比均在全省前列,为全省“一机游”平台的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10)深入推进“旅游革命”,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昆明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省提出的市场整治、品质提升、产品供给、管理创新4大任务,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一手抓旅游市场整治,一手抓产业转型升级。正式出台《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的《项目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提出了4大举措。强化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成立“昆明市‘188’重点产业发展旅游业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旅游产业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年内将出台《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意见》、《促进昆明市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的相关配套文件。加快推进石林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编制《昆明市国际旅游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指导昆明旅游国际城市建设。
(11)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加强对驻村队员的管理和服务,2018年以来我委先后选派7名干部派驻到寻甸县凤合镇大麦地村、东川区红土地镇新田村和二坪子村实行全脱产驻村扶贫。制定了《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加强帮扶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持续提升群众满意认可度。定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帮扶点开展走访调研。2018年1至10月,已组织走访10次,参与走访干部职工692人次,走访贫困户数累计数3242户。因村制宜,帮助贫困村脱贫攻坚,直接投入资金23.36万元,帮助3个贫困村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种养殖。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在节假日期间联合爱心旅游企业开展“送爱心、送温暖”活动,送去价值8.08万元的爱心物资,组织5名贫困群众到昆明三川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和昆明锦华大酒店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与贫困村党支部“双联共建”,为脱贫攻坚夯实领导力量,加强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496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9.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04.86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旅游强市建设意见的要求,以及昆明市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推进“旅游革命”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整治和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开展高铁旅游宣传等重点工作,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直接拨付县区旅游部门未纳入部门决算,部分旅游项目资金下达较晚,工作启动晚,推进慢,未支付完成,财政已收回,比上年略有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5005.92万元,与2017相比减少173.42万元,减幅3.35%。其中:基本支出1799.6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7.10万元,占总支出的35.95%;项目支出3206.3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90.53万元,占总支出的64.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旅游强市建设意见的要求,以及昆明市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推进“旅游革命”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整治和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开展高铁旅游宣传等重点工作,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直接拨付县区旅游部门未纳入部门决算,部分旅游项目资金下达较晚,工作启动晚,推进慢,未支付完成,财政已收回。比上年略有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9.61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了17.1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和增加扶贫工作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6.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0.5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旅游强市建设意见的要求,以及昆明市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推进“旅游革命”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整治和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开展高铁旅游宣传等重点工作,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直接拨付县区旅游部门未纳入部门决算,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促销经费预算调整, 比上年略有减少所致。
具体项目和开展工作情况:
1、参加国内展会促销2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参加国内旅游城市旅游交易会,上海旅游交易会、西安丝绸之路旅游交易会等,组织昆明景区景点及旅游产品企业参加展览和宣传活动;
2、行业综合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邀请社会专业人员对昆明旅游规划,旅游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咨询决策工作;
3、开展国内目标客源地营销活动2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组织景区景点及旅游企业到国内客源地城市进行昆明旅游城市形象宣传和促销活动;
4、海外旅游宣传推广经费197.12万元,主要开展工作为组织昆明旅游企业赴海外主要客源地城市开展昆明旅游城市形象宣传和交流活动,制作昆明市旅游城市形象海外宣传片并投放国外主要旅游城市;
5、国际友城旅游联盟交流工作经费87.7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国际友城旅游联盟秘书处开展业务工作和邀请友城联盟城市来昆交流和合作,邀请海外旅行商来昆考察及踩线等工作;
6、旅游公共服务站点维护3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旅游公共服务站点昆明老街、昆明火车站、长水国际机场等办公点提供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
7、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7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开展中国5.19旅游日宣传活动及旅行社备案工作;
8、导游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106万元,主要开展工作组织昆明市领证导游开展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组织乡村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培训,组织旅游企业部门经理人管理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9、法治建设工作(依法行政、深化改革)15万元,主要开展工作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咨询和开展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昆明市旅游行业有关规定制定及修订完善工作;
10、长水机场广告营销200万元,开展主要工作在长水国际机场行李提取处大屏滚动播放昆明旅游城市形象宣传片,开展昆明旅游城市宣传;
11、昆明城市形象及旅游品牌全媒体整合营销200万元,开展主要工作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整合现有媒体营销手段微博、抖音、平面媒体等开展昆明旅游城市形象宣传和促销活动;
12、旅游业务工作经费193.88万元,主要开展工作多媒体宣传信息采集、维护和培训;旅游行业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旅游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
13、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经费361.89万元,主要开展工作指挥中心60名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旅游市场暗访调查,旅游投诉系统96927旅游投诉专线及12345市长热线运行维护工作;
14、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业务工作324.8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聘请腾讯公司建设昆明市一部手机游云南系统并开通运营和系统运行维护,在昆明四个城区高速收费站入口开展一部手机云南专项宣传工作;
15、旅游车辆监管系统建设397.8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为全市2156辆旅游客运车辆安装车载视频系统及系统运行维护;
16、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358.87万元,主要开展工作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开展昆明旅游投诉数据智能可视化服务工作,开展旅行社专项整治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17、住房公积金158.64万元,开展主要工作保障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及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所属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8、12306平台开展铁路旅客行程短信营销100万元,主要开展工作利用12306订票系统平台开展旅游信息推送,宣传昆明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文化产品。
19、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及旅游投诉系统运行维护费137.62万元,主要开展工作昆明市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提取分析及汇总,“96927”旅游投诉专线与市长热线“12345”合并数据运行维护的工作;
20、旅游监察支队业务工作207.29万元,主要开展工作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开展昆明市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一日游旅游市场检查、开展昆明市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昆明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8.1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旅游强市建设意见的要求,以及昆明市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推进“旅游革命”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整治和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开展高铁旅游宣传等重点工作,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直接拨付县区旅游部门未纳入部门决算,比上年略有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6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2%。主要用于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项目运行保障工作,旅游专项工作,包括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市场整治、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发展专项工作和其它旅游方面的专项工作等;
4.住房保障支出15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其他(类)支出3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旅游行政诉讼和民宿管理办法编制和调研支出;
6.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2万元,完成预算的4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04万元,完成预算的47.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6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的26.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党组大力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等方面的规定;其次,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车辆移交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公车使用量减少,车辆运行费用减少;中国国际旅交会在上海举办,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3.74万元,下降2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80万元,下降5.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7万元,下降8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9.17万元,下降60.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党组大力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等方面的规定;其次,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车辆移交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公车使用量减少,车辆运行费用减少;中国国际旅交会在上海举办,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04万元,占84.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占4.96%;公务接待费支出6.11万元,占1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0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1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前往越南、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和业内交流活动。工作内容为:参加2018柬埔寨国家旅游展,赴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等三国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和国际友城旅游联盟交流活动、参加东南亚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研究。通过以上工作开展,对传统亚洲客源市场、重要欧美客源地进行了宣传和促销,进一步扩大昆明旅游品牌形象的认知度和覆盖面。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属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到各县(市)区市旅游部门检查指导、调研、到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进行考核、检查、暗访、调研及处理旅游突发事件以及用于接待国内旅行商、海外旅行商、媒体及买家等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接待人次500余人。主要用于市政府和我委邀请的旅行商、国内各省市旅游部门来昆明考察、参观、调研、交流合作时所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工作用餐费和其它费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68万元,增幅度达31.16%,主要原因是今年旅游市场整治、一部手机游云南等重点工作县区、景区景点检查指导工作、业务工作会议等及扶贫任务加重(我委已派出7名驻村扶贫队员,每月走访不少于2次)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昆明市旅游发展委机关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总额124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1.62万元,固定资产715.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46.64 | 531.62 | 715.0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因本网站不显示边框线,详见附表15)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1.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20
附件.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0903125748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