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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03/07


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0000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1

十一、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2

十二、 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 政府采购表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 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六、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0﹞39号),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作为是全市文化、广电、体育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实施,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2. 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活动。

3. 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化、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申报、建设和管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工作。 

4.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5. 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广电、体育产业发展。

6. 归口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7. 拟订文物、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8.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工作,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文物、美术品市场、艺术体育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门店设立审核工作。

9. 拟定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拟定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

10. 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

11. 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设立的初审、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并对全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实施监督。

12. 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和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13. 统筹规划群众体育,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4.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以及学校体育的管理指导工作,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市级、省级、全国及重大国际体育竞赛;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5. 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关设1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内设机构具体是: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公共文化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物和博物馆处、市场管理处、新闻出版管理处、版权管理处、产业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电影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群众与社会体育处、竞训与青少年体育处、科技处、对外交流和宣传处、组织人事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供需对接、提升效能,不断提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是以示范区创建为带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第四批国家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重点对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及其他方面,共七大方面34个大指标体系,全面对标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昆明市级的“文化云”平台,以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为手段,努力构建省市县乡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公共文化数字管理及服务平台,为社会统一提供公共服务。深入推进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2019年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的资金将提高到人均17元。二是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做好文化惠民工作。继续推进昆明市的品牌文化活动“春城文化节”,把“春城文化节”培育成云南省群众文化最高项目奖“彩云奖”,争创全国群众文化最高项目奖“群星奖”。完成2019年市级院团全年演出80场,县级院团全年演出70场的“文化惠民”演出工作目标。四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做好全市文化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和娱乐服务业的营业增收工作,做好文化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推进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510”工程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

(二)坚持导向、打造品牌,切实抓好文化艺术创作演出

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化发展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发展方针,打造出昆明的特色文化,和经久不衰的本土文化品牌。一是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作一批文艺作品,重点打造红色题材儿童剧《金凤子开红花》、计划改编创作交响乐《彩云之南》、创作话剧《情系驼峰》、提高完善运营原创庭院音乐话剧《聂耳》并协助盘龙区创排庭院京剧《闻一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二是创作一批反映脱贫攻坚的作品,以东川地方民歌《东川小情歌》、《小翠花》为题材进行改编创作两首关于东川脱贫攻坚的交响乐作品,打造打磨脱贫攻坚系列戏剧作品《困扰》、《授人以渔》、滇剧小戏《春暖花开》、滇剧小戏《荞麦花开》花灯小戏《我要当兵》。三是继续推出文艺精品创作和一系列优秀文艺作品,创排音乐晚会《民乐也疯狂》,改编创作交响乐《启鸣之声》,创排庭院音乐戏剧《瘦马御史——钱南园》。积极组织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和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活动。组织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完成2018-2019音乐季的各场音乐会及闭幕工作,规划2019-2020年音乐季开幕及音乐会相关工作。

(三)强化保护、科学利用,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一是指导各县区、开发(度假)区科学合理的制定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计划和方案,开展文物合理利用。加大依法保护的力度,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和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置影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昆明市博物馆业发展,提升各类博物馆展陈质量。指导市博物馆积极开展好“流动博物馆”等相关活动,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效益。继续推动云南陆军讲武堂保护利用项目,重点做好云南陆军讲武堂主题展览改造提升第二阶段工程,积极配合翠湖历史文化片区改造提升工程,启动“翠湖博物馆群落”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推动石龙坝水电站和石寨山古墓群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前期相关工作。二是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做好《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力度,加强名录体系建设,做好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组织申报准备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生产性保护利用。重视传统手工艺、传统医药、传统饮食等项目的产业开发,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身活力,把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以编写非遗乡土教材和读物、非遗进校园展示展演、培养非遗传承师资队伍等内容为重点,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开展非遗数据库建设,整理出版非遗保护研究成果,对濒危非遗项目开展数字化采集和抢救性记录工作。

(四)规范执法,完善措施,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一是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净化文化市场,组织开展好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文化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完善我市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优化执法资源,不断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管理机制,坚决打击和遏制网上有害信息。确保今年“扫黄打非”进基层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全覆盖。三是不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并实施对正版软件的资产管理。

(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不断提升广播电视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广播电视播出监管,抓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节目制作机构打造品牌,扶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拍摄一批有“昆明印记”的影视作品和精品。加强广播电视传输管理。坚决依法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台站,坚持不懈抓好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秩序规范管理及有线电视小片网问题清理整治。坚持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切实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加强全市广播电视广告监测,完善广告监管手段,认真组织全市开展公益广告和集中展播活动。新建和完善“三网融合”业务和视听新媒体监管,全方位保障播出安全,保证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节目安全播出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51个乡镇补点发射台建设,建立起自动化监测系统,并逐步完善县、乡两级无线发射台站的运行管理维护机制;推进本地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市县级台站及乡镇补点建设工作。继续完善全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组织相关县区乡镇实施农村乡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做好已建“村村通”、“户户通”、“村村响”工程和村级综合文化室广播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完成宜良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做好寻甸县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省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贫困地区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村综合文化室广播设备建设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农村乡镇广播电视便民服务点建设。三是认真开展广播电视惠民活动。大力实施农村及社区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组织指导电影院线公司积极开展电影进农村、社区、进广场工作。2019年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不低于15552场、广场社区公益电影不低于900场。组织完成好2019年度昆明市广播电视政府奖·金孔雀杯评选工作。

(六)完善设施、创新手段,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一是继续打造昆明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至2020年,在昆明主城区建成设施便捷、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圏”,实现城市居民步行15分钟就有健身活动的设施,就能享受全民健身服务。同步建设农村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完成城乡体育设施100%全覆盖,实现城乡群众体育设施均衡发展的目标。二是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多渠道培养基层体育服务人才,不断充实基层体育人才队伍。积极探索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工作新机制,把农村体育工作机制与农民健身工程点相结合,社区体育与晨晚点、体育健身路径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健身组织建设,调动社会体育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本地区的专业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建立完备的基层健身组织服务网络体系,主动开展对群众体育活动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三是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活动。重点打造昆明“春城文化体育节”和全民健身挑战日活动,带动昆明群体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强群体活动的交流与互动,促进市、县区、乡(镇)三级群众体育活动的互动融合,打造县区“一区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群体健身活动名片。四是探索群体工作服务新模式。积极探索群众体育活动服务模式,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政府办活动向政府管活动的角色转变。采取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机构提供服务的方式,积极支持社会、企业办体育赛事,拓展群众体育活动的覆盖范围。

(七)内培外引、突出特色,不断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和赛事品牌影响力

一是做好参赛、竞赛等日常管理工作。提升体育品牌赛事品质,继续举办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上合昆明马拉松、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中华龙舟大赛、中国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宜良“68道拐”自行车爬坡赛、昆明网球公开赛等体育品牌赛事,打造体育爱好者的运动盛会,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助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中国健康之城”建设。二是提升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水平。举办好2019年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引导青少年广泛开展体育运动。围绕我市特色优势项目,着力培养尖子选手,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提高竞技体育项目管训水平,推动竞技体育发展。举办好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注重通过市运会平台发现人才、锻造人才,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组队参加全国及全省的各项体育竞赛,力争比赛取得好成绩。做好体育传统学校、联办训练点、青少年俱乐部检查考核,做好二级运动员、裁判员及省市输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分别是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昆明市体育学校、昆明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昆明市体育中心、昆明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昆明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控中心、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昆明市文化馆、昆明市博物馆、昆明市图书馆、云南陆军讲武堂文物保护管理所、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6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截止2018年11月编报基本支出时,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0人,其中:行政编制 89人,事业编制791人。在职实有69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92人。

离退休人员 652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 642人。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25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258.39万元,政府性基金7700.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724.24万元,其他收入3572.2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87.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9683.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683.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58.39万元(本级财力20534.1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724.2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7700.5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255.3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968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7.33万元,项目支出11955.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反映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205-03职业教育”支出2984.4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体育学校人员及运行费用的支出;“205-09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75.55万元; “207-01文化和旅游”支出7057.66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昆明市文化馆、昆明市图书馆、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昆明聂耳交响等6家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207-02文物”支出1898.72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博物馆、云南陆军讲武堂文化保护管理所、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等4家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207-03体育”支出5064.04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昆明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昆明市体育中心、昆明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昆明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等6家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207-06 新闻出版电影”支出35.53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版权及电影专项业务支出;“207—08广播电视”支出544.96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控中心、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等2家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207-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240.81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保障运转类的专项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47.63 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单位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5.57万元;“210—11”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35.98万元,主要反映部门职工医保缴费“221—02 住房改革支出”支出601.12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701.72万元,项目支出11257.17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4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文物维修和保护利用;金额6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消费排险;金额30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区文物安全地的巡查。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4.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国家、省、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紧紧围绕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接待、车辆运费维护费大力压缩的目标,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和工作过程中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采购预算资金2986.65万元。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基本支出17727.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00.0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离退休生活津贴纳入编报。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3556.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9.5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市政府总体要求,严格控制部门一般性项目预算支出。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86.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62.27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及办公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资产总额9036.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5万元(库存现金0元,银行存款189.58万元,其他应收款95.42万元),占比3.15%;固定资产8751.33万元,占比96.8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

我部门开展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五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整改,为了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降低年度预决算差异率,我局拟从以下方面着手整改:

首先,提高站位,立足于部门发展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科学合理滚动编制中期财政支出规划,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增强支出规划前瞻性和约束力,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的力度和节奏。

第二,加强项目立项管理,严把项目入库关,增强立项的严肃性和科学性,认真评估部门预算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能进能退”的预算编制决策机制,对常规项目进行必要的修正与取舍,除了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其他部门一般性项目都要先经过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价,突出绩效优先的原则,实行项目择优和竞争立项。同时加大优质项目储备,完善入库项目专家评审制度,贯彻“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原则,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

第三,推进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切实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一是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根据项目资金规模,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确定项目,分项目编制预算;提前开展项目论证、审核工作,支出必须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切实做好中央、省补助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大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综合近年中央、省补助情况和新增补助政策,提前筹谋,对中央、省下年补助情况进行预测,将能够确定的补助纳入年度预算编制,并结合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细化编制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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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08042954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