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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7年预算补充公示内容
2018/11/09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7,60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18,762.73万元(含:其他一般预算收入18,681.7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02.2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预算外)642.79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60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6.6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10,26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6.1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支出)1,226.18万元)占总支出的49.90%,项目支出13831.13万元,占总支出的50.1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3.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5.8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3.9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0.0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大幅增加、车改单位发放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提高。项目支出增加123.1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体育彩票公益金8,202.27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编报。

二、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41.48万元,其中局机关1600.95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540.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批复我局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共35项。

四、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2.8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27.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78.95万元,公务接待费16.1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6.4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省、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紧紧围绕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接待、车辆运费维护费大力压缩的目标,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和工作过程中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7.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观摩国际体育赛事、考察文化产业等所发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严格按照市政府年度出访计划报市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批,无违规、超标使用情况,出访资金均按市外办通知据实开支。根据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较上年增加,故预算经费较上年增加12.76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78.9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0.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开展日常和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本部门公务用车均明确专人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实行公务用车日常使用批准和登记和节假日封存备案制度。2016年内昆明市市级行政机关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所以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降幅很大。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本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8.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与本部门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或人员所发生的餐饮、住宿、交通等费用,我局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