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我局机关共办理8项政府采购项目,所有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我局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处审批采购方式 |
三网合一托管运营服务 | 98, 000 | 自行采购 |
市文广体局机关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项目 | 40, 000 | 自行采购 |
昆明市“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规划编制 | 120, 000 | 自行采购 |
2015年市级体彩公益金安装健身路径采购(2包) | 2, 288,000 | 公开招标 |
2016年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 3, 500,000 | 公开招标 |
昆明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 600, 000 | 竞争性谈判 |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2015年尾款) | 168, 000 | 竞争性谈判 |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 | 188, 000 | 竞争性谈判 |
二、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