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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18〕56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发委”)对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旅发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自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立项背景及目的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旅游业”重点任务明确:改造提升传统旅游产品,优化提升传统旅游景区功能,大力开发文化旅游产品,着力推进旅游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和红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培育发展会展商务、大健康旅游、高原体育及户外运动、通用航空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加快实施一批主题游乐旅游项目,增加昆明旅游产品有效供给。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功能。全面提升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品质,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旅游要素向旅游产业聚集区集聚发展。

《昆明市旅游业“十三五”规划》中发展目标指出:按照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服务品质化、旅游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抓好旅游产业重点布局,聚焦休闲度假、健康养生、自驾自助游特色突破,推动全市旅游业休闲化、国际化、高端化和智能化发展。到2020年,将昆明建成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地、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旅游文化交流中心。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昆发〔2016〕17号)旅游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把旅游产业建设成为产业实力强、带动作用广、质效水平优、综合竞争力强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旅游消费者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昆明建成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旅游集散地、国际旅游文化交流中心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2. 2017年度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省、市旅游产业发展文件精神,昆明市政府于2014年7月8日颁发了《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2017年度旅发资金项目围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组织实施:

(1)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①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2017年度旅发资金安排用于新建、改建A级旅游厕所62座,实际投入市级旅发资金1,610万元。根据各县区上报市旅发委资料显示,截止2018年4月30日,实际完工60座,未完工2座,分别是宜良县甸尾河景区AAA级旅游厕所1座,该旅游厕所在甸尾河特色彝族生态小镇建设规划范围内,主体工程已完工,待特色彝族生态小镇规划完善后,继续进行后期装修装饰工程;禄劝县三江口温泉旅游区AAA级旅游厕所1座,因厕所所在景区项目于2017年11月才开工,旅游厕所与景区同时开工建设,现在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完工的旅游厕所中实际投入使用47座,未投入使用12座,分别是:滇池旅游度假区6座,因该6座厕所区上与其他厕所统一招标,受工期进度影响,目前处于水停调试阶段,预计5月份投入使用;晋宁县3座,主要原因是该3座厕所建盖在欢乐世界主题公园内,将于7月份主题公用开放时同步投入使用;宜良县麦地冲旅游厕所1座完工初验发现质量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中;原倘甸转龙水彝堏旅游厕所1座因建盖地所在景区建设未完工,旅游厕所未投入使用;文庙直接旅游厕所1座因外围路面施工未完成,未投入使用。未全面投入使用1座:滇池会展中心9号馆旅游厕所只在有会展时才使用。

②乡村旅游建设补助项目

2017年西山区名花谷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建设等7个乡村旅游项目申报市级旅发资金补助540万元。在各县区申报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申报条件审核及现场评审后,共有西山区名花谷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东川区昆明金滩温泉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倘甸区红土地镇新田村民族文化旅游广场建设项目、倘甸区凤合镇大麦地村下铺嘎村彝族特色旅游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禄劝县马鹿塘花海景区前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新区一丘田秋木箐宝珠梨庄园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及富民县明熙山庄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等7个项目符合补助要求,项目共补助资金185万元,已由市财政下拨到相关县区财政。截止2018年4月30日,受新田村部分农户危房搬迁,建盖新房选址邻近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地点的影响,倘甸区红土地镇新田村民族文化旅游广场建设项目在场地平整完成后暂停施工,待搬迁新房建成后再继续实施。其余项目均已建设完工。

(2)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为大力推进城市旅游品牌建设,借鉴杭州市在智慧旅游、城市旅游形象推广、城市旅游品牌建设与开发方面的成功经验,市旅发委委托浙江大学于5月7日至5月13日开展了一次以昆明市、县(区)两级旅游行政管理干部、景区高管为主的业务培训,促进学员们积累丰富的旅游开发的建设的经验,提升业务综合质素。

根据《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编制工作部署和方案要求,市旅发委负责牵头起草《昆明国际旅游城市研究报告》,该报告于2017年3月编制完成,并通过市委组织的评审。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和《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昆明市旅游检查支队根据市旅发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完成办公设备后续采购, 开展以旅行社、购物点为重点的“游购分离”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共抽查规范从业导游人员1510人次,旅游车驾驶员805人次,规范指导旅行社600家次,旅游饭店180家次,旅游景区60家次,旅游汽车公司61家次,开展联合执法40次。

(3)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市旅发委公共服务与信息统计处构建了昆明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团队,建设完成了“昆明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建立健全完整科学的昆明旅游统计核算体系,形成昆明旅游经济核算制度,构建了昆明旅游卫星账户,完成2016年度旅游业增加值、产业带动力、综合贡献值等专业数据测算;结合昆明全域旅游统计制度、方法、体系研究前期成果,系统、全面开展旅游统计专项调查、旅游产业调查的组织实施,强化旅游大数据和旅游统计成果应用,形成了月度、季度旅游大数据分析报告,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充分利用旅游业对外开放优势,提升旅游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2017年11月召开2017昆明国际友城旅游合作大会,组建成立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缅甸仰光市、马来西亚古晋南市、柬埔寨金边市、老挝万象市、尼泊尔博克拉市及昆明市、迪庆州、丽江市、德宏州、红河州和西双版纳州等国内外11个城市首批加入旅游联盟,联盟秘书处设在昆明,成为率先在省内由昆明首个主导发起成立的多边国际性组织,也是昆明市首家国际性旅游组织。

(4)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充分利用高铁等媒介做好昆明旅游精准营销,开展 “春城号”文化旅游高铁列车冠名及系列宣传活动,分别在昆明—上海(车型CRH380)、昆明—北京(车型CRH380)、昆明—广州(车型CRH2A)的高铁列车开展“春城号”文化旅游列车冠名活动。通过高铁列车立体式多媒体整体宣传和互动式营销活动,创造宣传效应最大化,为提升昆明旅游品牌形象和拓展昆明旅游客源市场提供助力。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并经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市旅发委组团的昆明市旅游宣传推介团一行5人于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02日赴孟加拉、泰国、柬埔寨开展昆明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两场推介会均取得圆满成功,实现预期效果。

在做好动态宣传推广的同时,市旅发委通过旅游直投刊物和旅游专属频道进行我市旅游资源的宣传,旅游宣传工作覆盖了不同层面。

(5)酒店业、景区发展奖励项目

根据《云南省支持酒店业发展奖励办法》的申报要求,2017年完成了嵩明县杨林镇嘉丽泽温德姆度假酒店的奖励400万元,支持酒店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促进酒店进一步提升服务硬件条件。

完成景区升级奖励共560万元,分别是:盘龙区世博园景区升级为5A景区奖励500万元,黑龙潭公园升级为3A景区奖励30万元,五华区翠湖讲武堂升级为3A景区奖励30万元。景区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景观提升改造,让景区新貌吸引更多游客。

(6)住宿业补助项目

为积极配合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支持住宿业企业扩大销售、做大做强, 2017年市旅发委与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278万元对达到《昆明市促进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持续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扶持奖励条件的26家住宿业企业的经营班子和相关业务人员奖励,促进住宿业整体环境的提高及持续发展。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项目

①寻甸县旅游扶贫资金项目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寻甸县脱贫攻坚报告请求解决事项的答复函》(昆政办函〔2017〕3号),由市旅发委安排200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寻甸县按照旅游项目程序申报。2017年12月4日,寻甸县文广体局收到市级旅发资金200万元,该局对旅游扶贫资金进行了项目分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65万元,旅游宣传营销40万元,旅游培训5万元,旅游扶贫村建设80万元,乡村旅游示范户规范化建设10万元。

根据县文广体局项目资金的自查报告,截止2018年4月30日,实际使用63.18万元,剩余136.8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是:A.宣传营销费 制作拍摄寻甸旅游宣传片、拍摄央视文明密码栏目《情满寻甸》及文化旅游扶贫宣传微电影《撒花坡》、编制完成《寻甸旅游导图》、《寻找梦中伊甸园》寻甸特色旅游推荐手册等宣传费用合计11.52元;举办“民族美食文化旅游节”、“火把节”、“开斋节”、“花山节”等节庆活动,引导各乡镇举办“洋芋花节”(六哨乡)、“摸鱼节”等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等宣传营销经费支出19.73万元;B.培训费 2017年8月16日—18日,邀请省市培训老师对全县乡村旅游从业人员80余人进行了理论培训和实地观摩学习,支出培训费2.44万元;C.旅游扶贫村建设  围绕建设生态休闲旅游乡村的主题,重点打造额秧村成集采摘观光、休闲娱乐、餐饮服务、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完成额秧乡村旅游示范村彝族民居氛围营造,共使用资金29.84万元。

②西山区华亭寺提升改造项目

2017年拨付西山华亭寺市旅发资金300万元,用于该寺大悲阁的提升改造。该项目是在原基础上重建3层主楼,重塑大悲观音塑像,建成佛教文化历史博物馆。截止2018年4月30日,主体已经封顶进入装修阶段。市旅发委补助300万元已支付施工单位。

③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市级配套项目

市旅发委积极响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的意见》,2017年拨付五华区西翥街道陡坡社区、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大绿溪村、富民县款庄镇香山龙村、倘甸两区转龙镇恩祖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配套资金各25万元,共计100万元。该项资金经整合后用于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的建设,进一步挖掘我省旅游资源,促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建设。

3.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300.00万元,其中,市旅发委开展宣传促销、“昆明旅游大数据调研”及培训督导等经费2,525.90万元,市财政部门直接下拨各县(市)区或项目单位3,774.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858.12万元,其中:市旅发委经费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084.02万元,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各县(市)区或项目单位3,774.10万元。市旅发委机关经费项目预算调整减少441.88万元已作为年度结余资金交回市财政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2.98%。

截至2018年4月30日,实际使用资金5,641.30万元,尚未使用资金216.8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6.30%。主要原因包括:晋宁县新建3座旅游厕所补助资金80万元由于厕所尚未进行验收,未支付给施工单位,资金在古滇管委会;寻甸县旅游扶贫资金尚未使用136.82万元是由于资金到达时间是2017年12月4日,项目启动晚或部分项目未开始实施,资金暂未使用。

4. 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旅发资金预算,跟踪旅发资金的使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旅发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按照绩效预算编审体系有关要求对项目申报绩效监督,及时下达拨付旅发资金;对旅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旅发委负责设定年度旅游发展绩效目标体系,确定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报旅发资金预算,编制年度决算;负责旅游发展项目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对旅发资金申报项目进行认定和复核。

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按时、按质、按规划完成建设。

(2)项目管理情况

市旅发委按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全市旅游发展项目建设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按时、按质、按规划完成建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区财政部门对旅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汇总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市旅发委和市财政部门。

项目执行单位必须具有完备合格的主体资格、良好的信用状况及经营状况,会计核算健全规范;负责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及相关资料,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资金,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单独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3)资金拨付流程

2017年度市旅发专项资金拨付方式分为:市财政部门按预算文件下达市旅发委和按新的“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直接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市旅发委及各县(区)财政部门收到旅发专项资金后,根据市财政部门下达的旅发资金预算及市旅发委的项目批复,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拨付旅发资金,依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二)绩效目标

1. 总目标

加快发展昆明市城旅游游,促进昆明市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打造国际知名的旅游城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 年度目标

(1)昆明市接待游客总数突破7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750亿元大关,实现年内吸引旅游业各类投资不少于50亿元,A级景区景点创建持续增长,住宿业营业额增速保持在20%以上;

(2)持续开展旅游厕所、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年度内完成62座旅游厕所的建设补助及6-7个乡村旅游补助项目;

(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昆明旅游数据研究中心”建设,提高对旅游大数据的应用和分析能力;

(4)充分利用国内外宣传平台,加强旅游宣传促销;

(5)严格按照政策实施酒店业、景区升级奖励;积极支持和鼓励住宿企业拓宽收入渠道,实现旅游住宿持续增收;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寻甸县旅游扶贫工作、西山区华亭寺提升改造项目及4个特色旅游村寨的配套资金补助;

(7)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每年抽查旅游从业人员不少于1500人次,旅游车驾驶员1000人次,规范指导旅行社500家次,旅游饭店200家次,旅游景区80家次,旅游购物商店100家次,旅游汽车公司70家次,开展联合执法不少于50次。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2017年度市级旅发资金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的合理性、项目产出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市旅发委下一年度编制预算、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 前期准备

根据市财政局开展2017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旅发委组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召集各处室认真传达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要求各业务处室对接项目所在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上报旅发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最终实施完成情况,于2018年5月5日前完成2017年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2.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根据前期对2017年开展绩效自评相关文件的学习和各业务处室对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就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讨论通过。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 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 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 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 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是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 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指标,主要围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进而提出评价意见。整个评价框架构成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指标体系为评分所用,需要基础数据表、问卷调查和实地勘察的支持。为完成绩效指标的分析评价工作,由评价小组依据指标体系设计了基础数据表、调查问卷及实地勘察记录。基础数据表发放给项目单位协助填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评价小组对数据进行核实确认、汇总分析。为确保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在数据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单位填报的数据与相关资料有差 异的,评价小组将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问卷调查将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主要选取项目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及单位员工三类调查对象,共发放调查问卷35 份。同时,采用电话或现场访谈的形式,对项目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评价思路,通过研读相关文件,收集数据资料、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资料填报、数据采集:2018年5月5日之前,县(区)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填报项目信息采集及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资料一并整理成电子文档,上报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将所辖区域内各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信息采集表并撰写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将县(市)区级管理信息采集表、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资料一并整理成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报市旅发委。

(2)实地勘察:根据前期了解情况,对五华区、盘龙区、滇池度假区、西山区承担项目进行实地勘察,主要勘察项目是“旅游厕所”及华亭寺提升改造项目,了解项目完成进度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3)电话访谈:主要针对嵩明县酒店奖励项目、盘龙区景区升级奖励项目以及部分县区旅游厕所完工使用情况,对项目执行单位负责人进行电话访谈,了解资金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做好电话访谈记录。

(4)利用现有成果文件:2017年度乡村旅游补助项目、石林县“旅游客源市场拓展宣传推广项目”已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利用评审成果文件,掌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

4. 撰写评价报告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市旅发委绩效评价小组结合数据收集、实勘情况、满意度调查等因素进行评价、打分情况,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讨论。

(2)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小组根据业务处室反馈意见对绩效评价初稿进行修改,并向市财政局提交最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本次评价过程中预算安排和市级资金拨付及转移支付的数据来源为预算管理系统、支付指令,数据准确性较高,但项目单位实际使用资金、项目完成情况除实勘抽查项目外,主要根据项目单位填报数据和工作总结统计,统计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

三、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运用由评价小组设计并经处室负责人讨论通过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2017年度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2.20分,绩效评级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1。

表1昆明市旅发委2017年度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分汇总表指标

指标

项目决策类

项目管理类

项目绩效类

合计

权重

10%

30%

60%

100%

得分

9. 50

27. 30

45. 40

82. 20

得分率

95%

91%

75. 67%

82. 20%

2. 主要绩效

2017年旅发资金项目,对旅游厕所及乡村旅游补助项目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近30%的资金,持续改善我市旅游基础条件,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62座;对酒店、住宿业及景区升级进行扶持奖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高铁、机场等宣传媒体及网络平台、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展会,开展旅游文化宣传促销,不断拓展旅游市场;建设完成“昆明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同时构建了昆明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团队,让昆明旅游统计核算体系得到建立健全;继续对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整治和规范,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上述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旅游收入的增长:2017年接待游客总数1.33亿人次,同比增长31.93%;实现旅游总收入1,608.66亿元,同比增长49.85%;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4.7%。

市旅发委围绕旅发资金项目安排知晓程度、具体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项目政策宣传以及项目实施效果、对居民生活影响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经对发放的35分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项目总体满意度得分86分,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等级为“良”。

(二)具体绩效分析

1. 项目决策类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10分,实际得分9.5分,得分率95%。

(1)项目立项

主要考察项目实施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匹配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昆明市的相关规划要求,是否与部门职责相适应,以及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程序是否充分、规范。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2。

表2 项目立项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1

匹配

1. 00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

1

匹配

1. 00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1

适应

1. 00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

1

不够充分

0. 50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1

规范

1. 00

小   计

5


4. 50

A11. 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 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云发〔2016〕12号)精神,把昆明建成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旅游集散地、国际旅游文化交流中心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市旅发委主要负责旅游建设工作,本项目实施符合部门的中长期规划。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 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根据《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市旅发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展旅游业的要求,负责制定当年旅发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计划统筹管理使用。项目立项与发展规划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市旅发委的部门职责是: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负责旅行社的推荐、审核、批准工作;规范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以及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本项目主要是用旅游发展资金开展旅游建设工作,与部门主要职责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的多数子项目进行了调研,但存在:在旅游厕所子项目上,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东川区、安宁市、度假区、石林县、富民县、倘甸存在旅游厕所选址变更,项目调研不够充分。故本指标扣分0.5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50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本项目在年初立项时,市旅发委已向市政府、市财政局进行了申报,并取得了昆财行〔2017〕17号的预算批复。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项目目标

主要考察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完整且与预算相匹配,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3。

表3 项目目标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1

相关

1. 00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1

完整

1. 00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1

匹配

1. 00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1

细化分解

1. 00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1

匹配

1. 00

小   计

5


5. 00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市旅发委编制预算时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和年度工作计划。本项目确定的绩效目标匀围绕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市场整治等展开。市旅发委业务处室的项目申报与旅发资金的发展规划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能够反映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符合设定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2017年的年度目标为完成6300万元的旅发资金工作,年初预算安排了6300万元,目标与预算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市旅发委已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指标,指标细化分解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指标明确。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细化分解的指标与目标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 项目管理类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10个三级指标构成,对部分指标细化分解为17个四级指标。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7.30分,得分率91%。

(1)投入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预算执行,以及资金到位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4。

表4 投入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1.预算编制合理性

2

合理

2. 00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1.预算调整规范性

1

规范

1. 00

B13.预算执行率




B131.预算执行率

2

92. 98%

1. 80

B14.资金到位率




B141.资金到位率

2

100%

2. 00

小   计

7


6. 80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1.预算编制合理性:在预算编制方面,市旅发委结合旅发资金预期开展的项目,按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是项目内容,预算编制完整、准确。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1.预算调整规范性:在调增预算时,市旅发委向市政府、市财政局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复同意。预算调整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3.预算执行率

B131.预算执行率:根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等资料,本项目预算调减441.8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858.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87%。故本指标扣分0.20分。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80分。

B14.资金到位率

B141.资金到位率:项目到位资金6,428.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470万元、市级资金5,858.12万元),项目资金6,428.21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财务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5。

表5 财务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1.资金用途一致性

1

一致

1. 00

B212.资金使用合规性

1

合规

1. 00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

健全

2. 00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1

完整

1. 00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2

有效

2. 00

小   计

7


7. 00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1.资金用途一致性:通过查阅项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本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批复、资金文件的用途一致,做到了专款专用。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12.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阅项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本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本项目适用的市旅发委所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中的《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昆明市旅游发展会员机关管理办法》、《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因公出差相关费用报销办法》等,各项制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本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为:a.市旅发委负责实施的子项目,子项目实施的处室填写付款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复核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支付资金;b.转移支付的子项目,负责监管、督导子项目的市旅发委业务处室配合市财政,按照资金文件,把资金下拨到县区财政局。县区文体广电局、县区实施单位,填写付款申请书,经县区文体广电局领导签字后,交县区财政局审批,财务支付资金。通过查阅相关的申请审批材料,资金拨付各环节程序完整。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财务制度中的规定,项目组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相关制度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3)项目实施

主要考察市旅发委机关、监察支队及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制度、监管措施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政府采购是否规范。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6。

表6 项目实施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2

健全

2. 00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2

还需完善

1. 60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

部分执行

1. 20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2

部分执行

1. 20

B323.合同执行情况

3

有效执行

3. 00

B324.项目台账管理规范性

3

基本规范

2. 50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1

完整

1. 00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1

有效

1. 00

小   计

16


13. 50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的访谈、现场调查,项目管理制度主要遵循《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制订了《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管、督导做了明确规定,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市旅发委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主要是要求县区文体广电局及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实施的台账记录、定期跟踪材料等项目资料。通过对旅游厕所的现场实勘,存在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的情况,如:旅游厕所后期的维护管养,缺乏考核制度。故本指标扣分0.4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60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制度部分有效执行,相关记录规范,考核办法已得到有效应用。但存在:寻甸县旅游扶贫200万元资金项目,未按资金下拨文件规定的“按旅游项目程序申报”的情况。故本指标扣分0.8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20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监管措施部分能有效执行于各项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中。但存在:a.部分县区文体广电局及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提供项目实施的台账记录、定期跟踪材料等项目资料;b.部分项目未按《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评审。故本指标扣分0.8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20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本项目各项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容均已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查阅项目台账,子项目的项目台账资料基本齐全、完整。但存在部分子项目台账管理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如:a. 部分项目台账的目录缺失;b.部分县区旅游厕所,项目建设地址变更的请示及批复资料不齐全。故本指标扣分0.5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50分。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本项目中的子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均通过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政府直接委托,采购方式均符合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子项目的招标采购委托代理招标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采购流程及报批手续均符合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 项目绩效类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24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45.40分,得分75.67%。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合格率、成本控制率、资金使用效率5个方面,并细化分解为产出数量、产出时效和产出质量三部分内容。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7。

表7 项目产出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C11.实际完成率




C111.旅游厕所建设完成率

2

75. 81%

0

C112.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华亭寺改造建设完成率

2

100%

2. 00

C113.乡村旅游施设建设完成率

2

85. 71%

1. 20

C114.景区、酒店奖励完成率

0. 5

100%

0. 50

C115.住宿业补助完成率

0. 5

100%

0. 50

C116.寻甸脱贫攻坚旅游发展补助项目完成率

2

31. 92%

0

C117.旅游市场整治抽查完成率

2

99%

1. 90

C12.完成及时率




C121.旅游厕所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及时率

2

75. 81%

0

C122.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华亭寺改造建设完成及时率

2

100%

2. 00

C123.乡村旅游施设建设完成及时率

2

85. 71%

0

C124. 景区、酒店奖励完成及时率

0. 5

100%

0. 50

C125.住宿业补助完成及时率

0. 5

100%

0. 50

C126.寻甸脱贫攻坚旅游发展补助项目完成及时率

2

31. 92%

0

C127.旅游市场整治抽查完成及时率

2

99%

2. 00

C13.质量合格率




C131.质量合格率=验收合格数/项目总数

4

麦地冲旅游厕所存在质量问题

3. 50

C14.成本控制率




C141.各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2

控制在预算内

2. 00

C15.资金使用效率




C151.资金使用效率

2

96. 30%

1. 90

小   计

30


18. 50

C11.实际完成率

C111.旅游厕所建设完成率:2017年市旅发委计划新建(改建)62座旅游厕所,实际已完工验收、已正常投入使用47座旅游厕所,完成比例75.81%。因完成比率低于80%,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12.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华亭寺改造建设完成率:2017年市旅发委计划对五华区西翥街道陡坡社区、晋宁县夕阳彝族乡大绿溪村、富民县款庄镇香山龙村、倘甸两区转龙镇恩祖村4个特色旅游村寨进行市级补助,实际已完成市级补助100万元;计划对华亭寺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市级补助,实际已按照工程进展完成市级补助300万元。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13.乡村旅游施设建设完成率:2017年市旅发委计划对西山区名花谷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东川区昆明金滩温泉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倘甸区红土地镇新田村民族文化旅游广场建设项目等7个乡村旅游项目进行市级补助185万元。实际完成情况是:除倘甸区红土地镇新田村民族文化旅游广场建设项目未实施完成外,其余6个子项目,均已完成,完成比例85.71%。故本指标扣0.8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20分。

C114.景区、酒店奖励完成率:2017年市旅发委计划对昆明市的昆明世博园景区5A级景区奖励500万元、翠湖.讲武堂3A级旅游景区30万元、黑龙潭公园3A级旅游景区30万元、昆明嘉丽泽温德姆度假酒店400万元,奖励资金合计960万元。2017年年末,已完成此项工作,完成比例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0.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50分。

C115.住宿业补助完成率:2017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旅发委、市统计局、联合发文对昆明市2016年促进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持续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兑现,从市级旅游专项资金中安排住宿业扶持奖励资金278万元,对我市26家住宿业企业进行扶持奖励。2017年6月末,已完成此项工作,完成比例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0.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50分。

C116.寻甸脱贫攻坚旅游发展补助项目完成率:根据昆政办函[2017]3号文件的精神,市旅发委从市级旅游专项资金中安排脱贫攻坚旅游发展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寻甸县发展乡村旅游建设。寻甸县计划开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65万元,旅游宣传营销40万元,旅游培训5万元,旅游扶贫村建设80万元,乡村旅游示范户规范化建设10万元。目前寻甸县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拨付63.18万元,剩余136.82万元,完成比例31.92%。因完成比率低于80%,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17.旅游市场整治抽查完成率:年初计划抽查规范从业导游人员1300人次,旅游车驾驶员780人次,规范指导旅行社490家次,旅游饭店180家次,旅游景区80家次,旅游汽车公司85家次,开展联合执法28次。实际完成:抽查规范从业导游人员1510人次,旅游车驾驶员805人次,规范指导旅行社600家次,旅游饭店180家次,旅游景区60家次,旅游汽车公司61家次,开展联合执法40次。实际完成比例99%,故本指标扣0.1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90分。

C12.完成及时率

C121.旅游厕所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及时率:2017年市旅发委旅游厕所子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及时率75.81%。度假区6座未投入使用、晋宁3座未投入使用;玉兰园的旅游厕所2018年4月投入使用;昙华寺、文庙直街、倘甸转龙水彝堏的旅游厕所均未投入使用。因未及时完成,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22.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华亭寺改造建设完成及时率: 4个特色旅游村寨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补助已及时完成;华亭寺改造项目市级补助已完成,项目按工期进度计划实施。完成及时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23.乡村旅游施设建设完成及时率:7个乡村旅游项目除倘甸区红土地镇新田村民族文化旅游广场建设项目未实施完成外其余6个已建设完成,完成及时率85.71%。因未及时完成,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24.景区、酒店奖励完成及时率:对昆明市3家景区、1家酒店奖励,已按计划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0.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50分。

C125.住宿业补助完成及时率:对昆明市26家住宿业企业扶持奖励,已按计划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0.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50分。

C126.寻甸脱贫攻坚旅游发展补助项目完成及时率:寻甸县脱贫攻坚旅游发展补助项目,目前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已使用项目资金63.18万元,尚未使用136.82万元,完成及时率31.92%。因未及时完成,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27.旅游市场整治抽查完成及时率: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抽查工作,细化分解为:抽查规范从业导游人员、旅游车驾驶员、规范指导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汽车公司、开展联合执法的次数。细化分解工作均在当年及时完成。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3.质量合格率

C131.质量合格率:根据合同、验收报告、评审结果等资料,2017年所实施的子项目验收合格的已投入使用,但存在:宜良县麦地冲旅游厕所2018年4月15日进行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该厕所有明显管道露出,与建设图纸不符合的情况。故本指标扣分0.5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50分。

C14.成本控制率

C141.各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根据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资料,2017年各项目实际支出成本均控制在预算内,未超预算。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5.资金使用效率

C151.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资料,2017年旅发专项资金的使用率为96.3%。故本指标扣分0.1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00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90分。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和可持续影响四部分内容,主要反映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是否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影响方面起到推动作用,以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等。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8。

表8 项目效益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C21.经济效益




C211.接待游客人次增长率

5

同比增长率31.93%

5. 00

C212.旅游总收入增长率

5

同比增长率49.85%

5. 00

C22.社会效益




C221.投入使用率

4

投入使用率75.81%

3. 00

C222.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形象

4

有提升

3. 50

C22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

4

得到改善

3. 50

C23.满意度




C231.社会公众满意度

3

86%

2. 40

C24.可持续影响




C241.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

5

有促进

4. 50

小   计

30


26. 90

C21.经济效益

C211.接待游客人次增长率: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2017年接待游客总数1.33亿人次,同比增长31.93%,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212.旅游总收入增长率: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2017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608.66亿元,同比增长49.85%,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21.社会效益

C221.投入使用率: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2017年项目投入使用率75.81%,对当年的旅游发展基本起到有效、平稳、增长的作用。故本指标扣分1.0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222.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形象: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2017年市旅发委加大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形象的督导与县区旅游分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取得了一定绩效,但仍然有提升空间,故本指标扣分0.5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50分。

C22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2017年市旅发委在加大打击 “不合理低价游”市场整治力度、促进行业服务质量、改善旅游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绩效,但仍然有提升空间,故本指标扣分0.5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50分。

C23.满意度

C231.社会公众满意度:通过对社会公众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共发放35份,收回有效问卷35份,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满意度为86%。社会公众对县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景区建设扶持方面提出了加强投入的建议。故本指标扣分0.6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40分。

C24.可持续影响

C241.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通过市旅发委《2017年1-12月份昆明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我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总体快速稳定发展,假日旅游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游客消费能力逐步增强,但在昆旅游者通达性上需要改善;在假日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养生游上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故本指标扣分0.50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50分。

四、 成本效益分析

(一) 项目资金预算及分配情况

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300万元,其中:市旅发委开展宣传促销、国际友城、旅游大数据调研及培训督导等经费2,525.90万元;市财政部门直接下拨各县(市)区或项目单位3,774.10万元(包括:旅游厕所建设补助1,610万元;乡村旅游项目补助185万元;酒店业发展奖励400万元;景区升级奖励560万元;昆明市商务局全市住宿业补助资金278万元;石林县宣传促销补助104.50万元;西山区华亭寺提升改造补助资金300万元;寻甸县旅游扶贫资金200万元、特色旅游村寨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以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经费36.60万元)。市旅发委本级资金的预算2,525.90万元安排重点为旅游宣传促销费用,约占本级预算资金的63%;市财政部门转移支付中仍然重点突出在旅游厕所的建设补助上,占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42.65%。

与2016年相比,市级旅发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基本保持不变,但在支出结构上发生变化:市旅发委机关经费项目预算由2016年的839.32万元调增到2,525.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旅游宣传促销上加大投入,尤其是利用昆明高铁开通,实施了高铁冠名“春城号”旅游宣传,投入资金980万元;其次开展了我市旅游大数据的统计及专业技术团队的建设工作,投入资金150万元。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县(区)的项目资金总额由2016年5,458.19万元下调到3,774.10万元,调整原因主要是2017年对古滇文化旅游名城、石林台创园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未再安排预算资金(2016年补助资金1,500万元);其次,随着市旅发委近几年持续对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的投入,我市旅游厕所建设需求已放缓,2017年按实际建设需要将该项资金投入由2016年的2,225万元调减到1,610万元;在酒店奖励、景区升级奖励及住宿业扶持补助等项目上,根据年初申报情况,预算资金安排也作了小幅的调整。

(二)资金管理情况

1. 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8日颁布了《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了旅发资金使用范围和形式以及旅发资金的核算与监督检查等。对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按市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 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市旅发委机关及下属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能按照专项资金转账核算的要求,对旅发专项资金进行规范核算。经检查,未发现违反《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支出范围的情况。根据各县(区)上报的项目资金使用资料,未发现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但存在市旅发委本级使用的宣传促销等项目经费支付进度滞后、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情况

1. 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了旅发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明确了旅发资金项目的管理机构及监督检查等职责。检查发现,旅游厕所因面向大众开放使用,损坏率较高,导致后期的维护管养成本高,部分建设单位考虑到维护成本,建设完工的旅游厕所未能全面及时投入使用。针对此问题,应考虑制定旅游厕所维护管养考核办法。

2.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各县(市)区上报资料及抽查核实,2016年度发资金项目中的建设类项目,除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项目执行单位无招投标规定不需进行招标外,项目执行单位为政府部门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了项目招投标制;建设类、采购类项目均与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各县(市)区在项目竣工后均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及时要求整改,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旅游厕所未按计划投入使用、寻甸旅游扶贫资金项目进度缓慢、个别景点旅游厕所的规模与客流量不匹配以及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资金使用效果

1. 经济效益

随着市旅发委对旅游宣传促销、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酒店、景区、住宿业扶持的持续投入,加之增强对旅游市场的整治,昆明市旅游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2017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608.66亿元,同比增长49.85%;接待游客总数1.33亿人次,同比增长31.93%;接待海外旅游者134.07万人次,同比增长8.59%。

2. 社会效益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旅游也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而旅游业为接待地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同时,旅游的发展对当地的其他行业会有刺激作用,尤其是一些乡村旅游项目所在的经济落后地区,旅游业的发展能为当地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机会。

3. 可持续影响

由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的加强,我市整体旅游环境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旅游业向健康、持续方向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在旅游项目的申报审批上要充分考虑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重视项目的可持续性。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充分利用资源开展旅游宣传

利用沪昆高铁、云桂高铁全线开通的机遇,集中开展昆明旅游高铁营销活动,对高铁沿线主要客源城市进行全覆盖式的宣传推介,媒体受众突破千万人次。通过高铁列车立体式多媒体整体宣传和互动式营销活动,创造宣传效应最大化,同时还利用各类展会走出去开展‘春城’品牌营销,为提升昆明旅游品牌形象和拓展昆明旅游客源市场提供助力。

2. 借助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

2017年市旅发委对县(区)申报的乡村旅游项目补助、嵩明县第二届花博会经费补助等5项共12个具体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申报市级旅发资金2,670万元,审减1,814.68万元,实际拨付855.32万元。节约了财政资金,为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提供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

1. 资金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经统计,截止2017年11月30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付进度为81.64%,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支付进度。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是旅发委本级使用的宣传促销等项目经费支付进度滞后,截止2017年11月30日仅为48.40%,其余50%的宣传促销费用集中在12月份才支付。在市财政部门转移支付县(区)的项目资金已达到进度要求的情况下,市旅发委本级项目经费过低的支付进度对整体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造成影响。2017年度旅发资金拨付进度见表9.

表9  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进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10月

11月

12月

市旅发委本级项目经费

2, 084.02

2. 35

800. 22

150. 80

0. 00

55. 21

1, 075.45

支付进度

100. 00%

0. 11%

38. 40%

7. 24%

0. 00%

2. 65%

51. 60%

市财政直接拨付县区项目资金

3, 774.10

1, 064.50

2, 146.60

378. 00

0. 00

185. 00

0. 00

支付进度

100. 00%

28. 21%

56. 88%

10. 02%

0. 00%

4. 90%

0. 00%

旅发资金合计

5, 858.12

1, 066.85

2, 946.82

528. 80

0. 00

240. 21

1, 075.45

支付进度

100. 00%

18. 21%

50. 30%

9. 03%

0. 00%

4. 10%

18. 36%

(2)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

寻甸县旅游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根据寻甸县文广体局上报的“旅游扶贫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工作报告,该笔资金于在2017年12月4日拨到县文广体局,截止2018年4月30日仅使用63.18万元,尚未使用136.8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31.59%。按县文广体局对旅游扶贫资金的项目分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使用资金60万元,由于目前没有项目完工,未发生资金支付;旅游扶贫村建设项目计划使用资金80万元,目前只完成额秧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彝族民居氛围营造,使用资金29.84万元。由于项目申报条件的不成熟影响项目资金的使用,资金使用效率低。

(3)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机制未全面落实

根据《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凡使用旅发资金的项目,项目执行单位要指定专人在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的次年2月底以前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并如实填报《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项目执行单位填报《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和《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经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旅发委。但2017年实施的项目均未按照要求上报。

2. 项目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管理实施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经评价,旅游厕所建设补助项目从档案管理、项目审批程序及目标实现方面有待加强:一是建设地址变更申请保管不齐全,变更记录更新不及时,从项目申报、建设、验收、使用及录入国家旅游厕所统计数据等资料没有按县区、按单个项目形成成套的项目资料;二是2017年占旅发资金42.65%的旅游厕所项目在申报补助时未委托中介机构及专家组进行评审,不符合《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旅发资金项目需市旅发委会同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及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项目评审意见,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旅游发展项目信息库。”的规定;三是2017年计划新(改)建的旅游厕所62座,实际完工率96.77%,全面投入使用率为80%,未达到“全部完工并对市民免费开放使用”的计划目标。

(2)个别项目实施进度慢

寻甸县旅游扶贫资金项目启动时间晚,进度慢。根据寻甸县文广体局上报项目资料,截止2018年4月30日,寻甸旅游扶贫资金项目在2017年12月开始启动,主要实施了旅游宣传营销通过举办民族文化活动、拍摄制作旅游宣传资料、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外,其余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扶贫村建设处在项目开发建设初步阶段,进度缓慢。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 资金管理方面建议

(1)加快旅发资金拨款进度

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进度加快旅发资金拨款进度,避免年底集中拨付,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从资金上保障项目按计划在当年度如期完成。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发挥

针对寻甸县旅游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过低的情况,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执行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帮助项目执行单位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进度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3)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在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的次年2月底以前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并如实填报《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填报《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和《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经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旅发委。

2. 项目管理方面建议

(1)进一步规范、加强项目管理

按单位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的管理;在项目申报时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委托第三方评审等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申报条件合格,项目功能齐全到位,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益;同时,根据我市旅游厕所建设逐渐饱和,加快出台旅游厕所建成后的管护考核办法,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内容及考核条件,拟在下一年度针对旅游厕所建设补助项目开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以利于充分了解掌握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总体绩效情况。

(2)合理规划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

建议项目执行单位合理规划项目实施进度,按计划的项目进度实施,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完工;同时应根据项目进度合理规划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