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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132465号提案的回复
2018/07/12

                                  A

昆旅复〔2018〕11号

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13246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文斌委员: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高度重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紧紧围绕把旅游业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和把昆明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总体要求,以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树立昆明旅游良好形象为目标,积极组织和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理顺责权关系

2017年年底开始,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对旅行社设立审批程序进行了调整。目前,旅行社设立审批是在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经营范围涵盖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均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出设立申请,不需要上报纸质材料,实现全程网上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由服务平台设定。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审批权限的设置,只有一项程序:予以受理和不予以受理,没有设置初审环节。为便于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昆明市旅发委为各县区(含度假区)开通了服务平台的管理账号,县区对旅行社的监管没有障碍。

二、制订考核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力度

2017年全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来,昆明市不断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压实县市区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市)区相继成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机构,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和综合调度,属地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实施了重点涉旅购物企业、旅行社属地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和涉旅购物场所“零申报”制度。

市指挥部制订了《昆明市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办法(暂行)》,自2018年1月份以来。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旅游综合监管工作进行了考评。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实地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开展考核评价工作。重点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落实领导责任和及时研究处理当地涉旅和旅游监管重大问题、涉旅投诉案件处置效率、负责舆情管控、安全事故预防以及因旅游市场监管不到位受到处理的情况。经过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自检自查、市指挥部考评组调查评分、综合考评等程序,形成对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考评的结果,并按结果分数的高低进行逐一排名。从2018年一季度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结果看,县市区普遍存在执法队伍力量与市场管理需求不匹配、诉转案查处力度不够、景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负面舆情预防和处置力度还需继续加强等问题。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考核机制,各县市区在落实领导责任、综合监管模式、涉旅有效投诉查处、涉旅督办案件查处等方面,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监管措施持续有效,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提高旅游管理水平

近年来,市旅发为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提高旅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一)为保证我市旅游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我委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抓住省里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建设的契机,及时启动了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着力推进数字景区建设,已经完成了我市各县区的城市名片、景区名片、手绘地图、景区地图打点、AI识景等任务。慢直播、智慧厕所、闸机改造、智慧停车场和旅游投诉体系等五项任务正在推进建设过程中。

(二)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市按照“一部手机游云南”诚信评价的要求,建立了合规性审查、专业评价和游客评价三部分组成的评价体系。已经完成了840家酒店、1174家餐饮、245家旅行社的诚信评价工作。在昆明市质监局进行了涉旅企业品牌评价体系的地方规范立项,将于9月份形成初步成果提交评审。

(三)我市启动了全省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和重点营地规划建设工作。提出了2018-2020年三年工作计划,启动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和重点营地建设规划,同步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散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观景平台和应急救援体系等设施的建设工作。

(四)根据市工信委的最新工作要求,按照急用先建的原则,在原有“数字旅游”平台的基础上提出了《昆明数字旅游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和投资概算》上报市工信委,积极争取资金启动部分项目建设。

(五)根据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对信息化建设提出的工作要求,启动了旅游电子合同、电子发票、诚信评价系统等相关行业管理系统的需求调研和方案设计工作。目前电子合同和电子发票系统已经开发完毕,正在进行行业测试,力争在6月15日前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六)与国家“12301”平台进行了对接,提出了旅游行业身份认证和电子合同的共建共享方案,争取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将昆明市列为旅游电子合同试点城市并争取相关经费和政策支持。

四、探索旅游执法改革,充实执法力量

随着国家提出全域旅游发展的规划和远景,旅游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外延越来越广泛,旅游市场也面临越发复杂多样的环境和变化,旅游行政执法“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昆明市旅发委在强化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充实执法力量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旅游执法队伍现状

目前,市级层面由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委托授权,行使旅游行政执法权。市旅游监察支队核定编制60人,实有49人,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旅游执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旅游主管部门下设了单独的旅游执法队伍(旅游监察大队),如:官渡区、西山区、石林县、宜良县等,队伍性质为事业单位;一类是由文化旅游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下设的文化执法队伍代为行使旅游执法工作。

(二)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机构机制,发挥综合执法职能。按照省、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昆明市成立了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和指挥中心。机构成立后,一方面从旅游、公安、工商、交通、物价、食药监、网信抽调人员专职负责市指挥中心工作,另一方面不断建立健全综合协调、联合办案、投诉受理、信息共享的综合监管机制,成立专案组主抓涉旅大案要案查办,充分发挥旅游监察、旅游警察、旅游工商等多部门综合调度、部门协调、联动执法的作用,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和整治。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机构,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和综合调度。同时,不断充实市、县两级指挥中心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0名辅助执法人员,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人员力量。

二是强化依法治旅能力,提高旅游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旅游行政执法和投诉受理属地化管理工作,组织市、县两级旅游执法机构,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旅游质监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旅游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升旅游投诉的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县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旅游市场监管落实属地责任的要求,在人员编制无法增加的情况下,市旅发委积极争取市级政策和财政支持,支持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四个城区招录专职旅游市场监督员,每个区由市财政补贴15万元人员经费,专项用于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市旅发委旅游监察支队还向四个城区派出旅游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到城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挂职,专职负责指导四个城区队伍开展旅游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

2018年国务院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对旅游行政执法提出了整合并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指导意见,随着省、市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实施,未来旅游执法势必将向着更加综合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为旅游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再次感谢您对昆明旅游产业发展所给予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对昆明旅游业发展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余锐 13708465115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主题词:政协委员  提案  答复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市政府目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