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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132525号提案的回复
2018/07/12

                                  

昆旅复〔2018〕4号

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13252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孙庆辉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快东川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委负责办理,现就提案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昆明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较为全面地阐述了目前东川区丰富的乡村休闲及农业旅游资源,分析了东川区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提出了七条发展建议,内容翔实,抓住了东川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内容,对东川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同时也为今后全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举措。

东川区乡村旅游发展迅速

东川区地处滇川交界处,其旅游资源在全市尤其是昆明北部片区占有重要地位。轿子山、金沙江峡谷、乌蒙大山都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昆明市正在探索打造北部环线旅游,对东川区的旅游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机遇。

近年来,东川区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不断开发乡村旅游产品,乡村旅游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提出全域旅游的发展思路后,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不断整合区域内各类旅游资源和旅游要素,全域旅游发展迅速。一是旅游产品不断丰富和完善。除了原来已具备一定知名度的东川红土地和泥石流汽车越野锦标赛等项目外,近年来相继打造的乌蒙巅峰古牛山探险游、轿子山花海、金沙江磊谷等特色旅游项目渐成气候。二是旅游商品开发有了进步。东川面条、东川奇石、开花洋芋、茶花土鸡、五黑土鸡、望石白花桃、金土猪、小江西瓜等旅游商品,已经逐步成为外来游客的伴手礼。三是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成果初步显现。东川区不断强化旅游扶贫理念,近年来已申报了10个国家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有效尝试旅游产业发展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路子,其成果得到初步显现。大型养殖和种植企业吸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务工,实现了政府、企业、贫困农户的多赢,为脱贫攻坚助力加码。四是节庆活动逐步常态化。本着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东川区各种旅游节庆活动不断。其中华民族歌舞节、开花洋芋节、百姓大舞台、农历六月二十四彝族火把节、布依族六六丰收节和头蛇节、杨梅节、赛牛节、三月三密枝节等等已逐步常态化,有力助推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五是乡村旅游在东川旅游产业中所占份额逐步提高。随着全域旅游的不断推进,东川乡村旅游在全区旅游产业中所占的份额逐步提高,已经占到70%左右。

二、全市乡村旅游基本情况

发展乡村旅游历来是昆明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来年,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农村投入,想方设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各级旅游部门更加重视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开展旅游扶贫,有效地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开辟和增加了农民就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截至目前,昆明市已先后创建了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7个省级旅游小镇;15个省级旅游特色村;6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6个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园区);12个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58个市级都市农庄。

三、东川乡村旅游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东川区山大沟深,相对偏远,道路交通设施,通信设施,文化建设体系,电子商务建设,以及必要的观景摄影亭台、停车场、露营地、购物店、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等旅游基础旅游建设远远落后于现实需求,无法满足规模发展的要求。制约了东川乡村旅游更进一步发展。

二是各级缺乏全方位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全市的乡村旅游规划是2011年编制的,现在的乡村旅游又有许多新的情况和变化,需要进行新的调整和修编。东川区的总体规划也压根乡镇一级的下位规划来配合,但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乡(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乡村旅游发展态势。

三是产品吸引力不够。东川区乡村旅游的供给侧改革不够,对游客的需求研究不够,产品吸引力还不够强。缺少应有的奖励机制,没有树立发挥引示范作用典型企业。

四是缺乏建设补助资金。缺少必要的扶持性产业发展资金,没有实现国家转型资金、脱贫攻坚资金、旅游专项发展资金多种资源的整合,形成产业扶持合力,有效助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委围绕乡村旅游开展的主要工作

   发展乡村旅游一直是我委的主要工作之一,近年来也做了不少努力和尝试。

一是注重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是我市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乡村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制定科学合理规划,规范产业要素发展。为此,我委编制完成了《昆明市乡村旅游规划(2011-2020)》,规划编制坚持继承、创新、统筹的理念,注重保护与开发,在借鉴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分析昆明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资源与市场的基础上,明确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思路,确定乡村旅游空间布局、产品体系与业态导向,提出乡村旅游发展的产业聚集区、重点项目和一批储备项目,努力探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紧密结合的新路子,成为指导昆明市乡村旅游开发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二是注重挖掘乡村特色民族文化资源和内涵。除自然风光外,我市农村民族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我委与民族宗教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对民族地区的具有特色旅游、民族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保护。从2013年起,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3]101号)精神,通过县区上报,市级筛选,最终经省旅发委、省民宗委和省财政厅评定的方式,进行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成功申报12个特色鲜明、功能配套、服务规范的特色村寨为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为加强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各级累计投入资金2100万元,用于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村寨保护等。

三是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旅游小镇、特色都市农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深化乡村旅游服务的规模和档次,我市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有一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以此来支撑和带动昆明乡村旅游的整体水平。努力挖掘原生态古村、古镇、古民居和民俗风情的文化内涵,提高乡村旅游文化品位。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进一步打造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国家A级以上农业旅游景区(点)、云南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和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开展农旅融合,建设都市农庄,培育乡村旅游精品,建设美丽乡村,全面提升了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四是规范乡村旅游服务管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接待水平。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其高质量的服务和有效的管理历来都是一个难点。为了不断加强和规范对乡村旅游的管理,2006年至今,我委相继制定并出台了《昆明市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办法》、《昆明市乡村旅游等级评定标准》、《昆明市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13年,再次修订了《昆明市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办法》,并升级为政府规章。2016年,正式出台了《昆明市都市农庄旅游服务等级与划分》市级规范,与此同时,各级旅游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各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培训,通过努力,我市的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当前,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已经进入了发展需求的旺盛期,当地群众和投资者对发展乡村旅游也有着很高的热情和积极性,乡村旅游的发展整体已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和潜力。随着我国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扶贫等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昆明市的乡村旅游更是迎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东川作为我市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今后东川的乡村旅游事业必将会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昆明旅游产业发展所给予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对昆明旅游业发展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刘博 18288629969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主题词:政协委员  提案  答复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市政府目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