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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132417号提案的回复
2018/07/12

   昆旅复〔2018〕3号

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13241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杨银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昆明市“一村一品”民族特色村镇开发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委和昆明市民族宗教委共同负责办理,现就提案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昆明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分析了目前昆明市具备“一村一品”民族特色村镇开发的条件,同时提出了三条具有积极和参考意义的开发建议,诸如:应抓住特色,科学规划;依托产业,合理引导;搭建平台,鼓励文化传承等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进一步促进昆明乡村旅游走特色发展之路和转型升级有着很好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一、昆明市民族特色村镇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中央及各级政府对农村发展非常重视,党的十九大也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理念,同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构想。云南省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发展新格局。昆明市作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在民族特色村镇的建设中也应该积极作为,走在全省前面。

昆明面积广阔,有广大的农村地区,且多民族汇聚,民族特色各异,民族文化多样,同时多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民俗习惯、建筑风格等构成了民族特色村镇发展的基础。

就全国及全省范围来说,昆明市比较有名的传统古村落数量不少,但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的并不算多。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国家住建部等部委分三批公布了全国2555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云南省共有502个,昆明市仅占20个。

昆明市旅发委历来十分重视发展乡村旅游和传统民族村镇的建设开发,先后创建了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7个省级旅游小镇、15个省级旅游特色村,6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6个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园区)。2013年至2017年,又配合省民委和省旅游发展委共同推进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已创建了12个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各级共计补助资金达2100万元。“十三五”期间,昆明市还计划创建22个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尤其在挖掘古村落特色文化旅游发展中,除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和扶持外,每年还要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多方面进行帮助。

二、我委在发展乡村旅游,促进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中作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注重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是我市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乡村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制定科学合理规划,规范产业要素发展。为此,我委编制完成了《昆明市乡村旅游规划(2011-2020)》,规划编制坚持继承、创新、统筹的理念,注重保护与开发,在借鉴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分析昆明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资源与市场的基础上,明确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思路,确定乡村旅游空间布局、产品体系与业态导向,提出乡村旅游发展的产业聚集区、重点项目和一批储备项目,努力探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紧密结合的新路子,成为指导昆明市乡村旅游开发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二是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注重深入挖掘特色民族文化资源和内涵。我委与民族宗教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对民族地区的具有特色旅游、民族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保护。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3]101号)精神,通过县区上报,市级筛选,最终经省旅发委、省民宗委和省财政厅评定的方式,进行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创建了12个特色鲜明、功能配套、服务规范的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为加强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每个村整合省、市共200万元扶持建设资金,用于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村寨保护等。

三是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我市自2012年全面启动传统村落调查工作以来,共梳理调查了60个村庄,并通过《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信息录入。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核上报53个村庄申报国家传统村落,其中,有20个村庄分别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目前,包括晋宁县新寨村在内的9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已编制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四是加强传统村落非遗资源的保护工作。截至2015年,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项目共计491项,有代表性传承人398人。除非物质文化遗产外,我市还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75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5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2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69项。近几年来,我市还建立了一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传承基地,使我市传统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科学的活态传承。目前我市共有5个省级传统文化保护区和传统文化乡,这5个文化保护区目前正在进行保护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近年来我市的乡村旅游发展迅猛,民族特色村镇的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发展资金压力大,引资力度不够。许多乡村旅游资源不能得以有效和深度开发,一些民族特色村镇资源也无法进一步有效利用和开发建设。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改善,尤其是一些民族特色旅游资源身处偏远山区,水、电、道路交通、通信设施等不完善或不配套,服务设施功能不全,无法满足规模发展的要求。三是乡村旅游整体规模较小,经营粗放,缺少特色,多以观光为主,缺少参与性及体验性项目,缺乏企业化经营,深层次开发不够。四是缺乏品牌营销,品牌化运作,旅游产品单一,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相比周边重要城市如成都、重庆也很有限。五是大多数乡村文化旅游资源较为分散,没有和当地及周边的旅游线路进行有效整合,宣传促销方面也存在差距。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委将加强与住建、文化民族宗教等部门的工作对接,进一步加强民族特色村落、传统村落的开发与保护、非遗资源的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族特色资源,合理开发乡村旅游,一是加强规划,将全市乡村旅游开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与《昆明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相结合,用以指导我市“十三五”期间乡村旅游的发展。二是继续开展省级民族特色村寨的申报工作。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与民宗部门和县(市)区一起,共同做好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的推荐申报工作。三是配合住建部门,加大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国家级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四是积极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传统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展示和交流工作。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不断推动民族文化资源与旅游发展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村镇、文物保护单位,打造以历史文化探寻、传统文化商贸、古镇古村体验为重点的旅游景区点,努力挖掘利用民族文化遗产资源,提升民族民间文化与旅游产业的保护和开发。

再次感谢杨银委员对昆明旅游产业发展和民族文化开发与保护工作给予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刘博18288629969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主题词:政协委员 提案 答复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目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