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7〕2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6〕6),批复市旅发委2016年年初预算资金总额为7,180.83万元,均为其他一般预算收入,年度内指标追加追减-4,879.7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301.07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158.89万元,另有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458.19万元按“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未纳入部门收支决算报表,市旅发委2016年含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资金合计收入为7,759.2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7,6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32万元,项目支出6,692.76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15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32万元,项目支出1,234.57万元),按“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5,458.19万元。2016年财政收回剩余授权支付额度142.1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为0元,年度内预算收支平稳。
2016年市旅发委年初预算为7,180.8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759.25万元(含项目资金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数),预算调整率8.05%。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7,617.08万元,调整预算后预算完成率98.17%。
2016年市旅发委支出预算情况表(单位:万元)
预算情况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人员支出) | 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支出) | ||||
年初预算 | 7,180.83 | 515.70 | 395.45 | 55.55 | 64.70 | 6,665.13 | |
调整预算数 | 2,301.06 | 936.61 | 822.45 | 56.13 | 58.03 | 1,364.45 | 调整预算数和决算数不含项目资金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数 |
决算数 | 2,158.89 | 924.32 | 814.55 | 52.85 | 56.92 | 1,234.57 | |
项目资金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数 | 5,458.19 | 5,458.19 | |||||
部门整体支出数 | 7,617.08 | 924.32 | 814.55 | 52.85 | 56.92 | 6,692.76 | |
结余 | 142.17 | 12.29 | 7.90 | 3.28 | 1.11 | 129.88 | 结余=调整预算数-决算数 (财政已收回结余) |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
2016年度市旅发委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按照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完成,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旅发专项资金转移县区支付项目,如旅游厕所、乡村旅游、古滇文化旅游名城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石林台创园旅游基础设施补助经费等进展缓慢外,其它项目按要求及时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表:
年度总体目标 | 1.实现全年接待游客总数为6895.53万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706.99亿元,同比增长15%。2.编制完成昆明市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启动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修订工作。3.继续实施旅游大项目带动战略,指导督促协调县区按计划认真推进全市旅游产业项目建设。4.对石林、民族村、世博园和西山传统景区进行提升改造。5.大力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与文化建设,城镇建设、乡村建设、生态建设融合发展。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维护正规有序的市场秩序。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与2015年相比,实现游客稳步增长 | 同比增长10% | 同比增长46.33% |
与2015年相比,实现旅游总收入持续增长 | 同比增长15% | 同比增长48.39% | ||
吸引投资,完成大型旅游项目建设 | 吸引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 | 2016年完成重大项目68个,完成投资167.36亿元 | ||
质量指标 | 大力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与文化建设、城镇建设、乡村建设、产业建设的融合发展 | 大力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与文化建设、城镇建设、乡村建设、产业建设的融合发展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昆明市旅游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有效推动昆明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智慧旅游,乡村旅游建设,对深化旅游综合改革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加大旅游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
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完成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 | 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完成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 | 《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的修订实施,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通过协调处理各类旅游纠纷,受理各类旅游案件,抽查规范从业导游、旅游车驾驶员,规范指导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商家、旅游汽车公司等,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旅游市场进行维护。 |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旅游发展目标。完成了《昆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 | ||||
时效指标 | 逐年完成指定工作目标 | 至2016年完成既定目标 | 经市目督办考核,2016年工作目标已完成,考核得分96.83分 | |
成本指标 | 财政预算1亿元人民币,每年按10%逐年增加 | 按财政预算执行 | 商品及服务支出按照预算标准支付,未超过年初预算金额,三公经费控制率未超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比调整预算数少支出129.88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 | 促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 | 旅游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推动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狠抓市场整治,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稳定,强化行业管理,促进旅游水平不断提升,对昆明旅游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大作用。 |
促进昆明市经济检查持续发展 | 旅游经济收入逐年持续稳定增长 | 游客稳步增长,旅游总收入实现增长,完成了预定目标; | ||
生态效益 | 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 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 对传统景区进行提升改造,使旅游环境更加良好;加大力度发展乡村旅游,通过资金整合,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了项目区的旅游环境 | |
使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使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
可持续发展影响 | 促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 促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 通过提升旅游基础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对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打造精品旅游路线,对我市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 |
提升昆明旅游城市形象 | 提升昆明旅游城市形象 | 通过对旅游景区景点提升,打造特色旅游,推进全市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提升了昆明旅游城市形象 | ||
提升昆明市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 | 国际排名逐年提高 | 2016年在“第十三届(2016)中外避暑旅游口碑金榜”上,昆明荣登全球避暑名称百佳榜第三位;在中国避暑旅游产业峰会上,评选为 “最佳避暑旅游城市”;在“2016亚洲旅游产业年会”上,荣获“2016亚洲旅游红珊瑚奖” —亚洲最受欢迎的旅游城市。有效提升了昆明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95% | 受理各类投诉1006起,办理退货1261件。立案查处旅游案件共81件,其中涉及旅行社39件、导游人员31件、其他旅游企业1件、其他从业人员10件,其中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件。有力的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 |
游客满意度 | 90% |
2.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根据市政府目督办《昆明市2016年市级行政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市旅发委已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考核得分96.83分。2016年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对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等指标进行评定打分,目标完成存在一定不足,已做了适当扣分。
(2)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
2016年批复预算已于2017年2月6日在昆明旅游网公开,公开时间、信息符合规定。2016年决算尚未批复,暂未公开。
(3)存量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按要求清查存量资金并上交财政170余万元,2016年未对存量资金进行清查,2016年财政收回剩余授权支付额度142.1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为0元。
(4)资产管理情况
2016年市旅发委按要求编制完成《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规定对资产每年组织一次盘点,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账实不符未得到有效解决。
截至2016年末单位账面固定资产448.19万元,当年新增资产0.26万元(无减少)。由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致使资产账卡、账实不符的情况。另外,存在待报废固定资产115项,金额合计75.72万元。
(5)“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7.85万元,预算数154.00万元,比预算减少96.15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11.61万元,2016年比2015年少支出“三公”经费53.76万元。“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控制明细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年支出 | 2016年支出 | 2016年预算支出 | 与2015年比较 | 与2016年预算比较 |
1.因公出国(境)费 | 82.57 | 46.38 | 100.00 | -36.19 | -53.62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1.20 | 4.09 | 36.00 | -7.11 | -31.91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20 | 4.09 | 36.00 | ||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4 | ||||
3.公务接待费 | 17.84 | 7.38 | 18.00 | -10.46 | -10.62 |
(1)国内接待费 | 17.84 | 7.38 | 18.00 | ||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次) | 29 | ||||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234 | ||||
三公支出合计 | 111.61 | 57.85 | 154.00 | -53.76 | -96.15 |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单位于2016年度编制完成了《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并通过了昆明市行政单位内控重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专家评审。
(三)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6年度财政安排预算资金7,759.25万元,其中有5,458.19万元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年末返还财政授权支付额度142.17万元,2016年度实际到位资金7,617.0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按季度到位情况,二、四季度到位比例较高,一、三季度到位比例较低,分季度列表如下(单位:元):
季度 | 当季到位金额 | 累计到位金额 | 当季到位金额占比 | 累计到位金额占比 |
一季度(1-3月) | 11,040,408.00 | 11,040,408.00 | 14.49% | 14.49% |
二季度(4-6月) | 29,735,492.20 | 40,775,900.20 | 39.04% | 53.53% |
三季度(7-9月) | 14,215,779.00 | 54,991,679.20 | 18.66% | 72.20% |
10月份 | 11,983,376.00 | 66,975,055.20 | 15.73% | 87.93% |
11月份 | 2,658,325.00 | 69,633,380.20 | 3.49% | 91.42% |
12月份 | 6,537,474.03 | 76,170,854.23 | 8.58% | 100.00% |
合计 | 76,170,854.23 | 76,170,854.23 | 100.00% | 100.00% |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6年度决算支出金额7,6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32万元,占总支出的12.13%;项目支出6,692.76万元(含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数5,458.19万元),占总支出的87.87%。
资金支出按季度执行情况,一、三季度支出比例较低,二、四季度支出比例较高,分季度列表如下(单位:元):
季度 | 当季支出金额 | 累计支出金额 | 当季支出金额占比 | 累计支出金额占比 |
一季度(1-3月) | 3,371,641.89 | 3,371,641.89 | 4.43% | 4.43% |
二季度(4-6月) | 33,624,587.89 | 36,996,229.78 | 44.14% | 48.57% |
三季度(7-9月) | 13,313,581.17 | 50,309,810.95 | 17.48% | 66.05% |
10月份 | 12,595,696.67 | 62,905,507.62 | 16.54% | 82.58% |
11月份 | 3,695,447.67 | 66,600,955.29 | 4.85% | 87.44% |
12月份 | 9,569,898.94 | 76,170,854.23 | 12.56% | 100.00% |
合计 | 76,170,854.23 | 76,170,854.23 | 100.00% | 100.00% |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项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814.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及津补贴271.44万元,奖金及社会保障缴费543.11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的395.45万元多419.10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在职人员工资54.18万元,增加2016年目标考核奖励195.82万元(含下属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增加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15年目标奖167.16万元拨付至市旅发委。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8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4.85万元,医疗费17.99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的55.55万元少2.70万元。
③商品及服务预算支出56.9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费等。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的64.70万元少7.78万元,原因为年度内调整公用经费指标-6.67万元,车改退公务用车运行费指标等1.11万元。
(2)项目支出
①专项支出项目及金额
2016年度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7项,预算资金为6,665.13万元,年度内对预算进行了调整,项目支出调整为19项(3项调增,1项调减),调增后项目预算资金为6,822.64万元。项目实际支出6,692.76万元,包括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279.17万元;文化旅游及社会事业招商分局工作经费3.97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409.62万元。项目支出中,委本级项目支出1,234.57万元;直接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5,458.19万元。项目支出指标结余129.88万元,财政已于年末收回。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项目名称 | 预算批复数 | 调整预算数 | 实际支付数 | 指标结余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1 | 旅游发展资金 | 6,300.00 | 6,297.51 | 6,279.17 | 18.34 | 委本级安排820.98万元,直接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5458.19万元(其中调剂142万元用于昆明市商务局全市住宿业补助资金项目) |
2 | 黄金周及重大节日工作经费 | 4.00 | 4.00 | 3.97 | 0.03 | 黄金周及重大节日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支出 |
3 | 行风评议工作经费 | 8.00 | 8.00 | 7.99 | 0.01 | 行风评议工作办公费、印刷费、旅游宣传费支出 |
4 | 项目评审及档案管理经费 | 21.00 | 21.00 | 9.56 | 11.45 | 项目评审和档案整理委托业务费 |
5 | 规划-旅游重大项目管理经费 | 7.20 | 7.20 | 6.73 | 0.47 | 旅游重大项目管理的印刷费、租赁费、会议费 |
6 | 规划-“十三五”旅游规划资金 | - | 105.00 | 105.00 | 0.00 | “十三五”旅游规划委托业务费 |
7 | 市场-国内客源地昆明旅游品牌营销 | 43.00 | 43.00 | 41.35 | 1.65 | 国内客源地昆明旅游品牌营销的租赁费、委托业务费、旅游宣传费 |
8 | 市场-昆玉红昆曼和9+10城市合作营销 | 40.00 | 40.00 | 33.96 | 6.04 | 昆玉红昆曼和9+10城市合作营销的印刷费、旅游宣传费 |
9 | 市场-参加国内展销会 | 35.50 | 35.50 | 23.27 | 12.23 | 参加国内展销会的旅游宣传费、印刷费、差旅费 |
10 | 市场-开展昆明特色节庆赛事活动经费 | 20.00 | 20.00 | 20.00 | 0.00 | 开展昆明特色节庆赛事活动的旅游宣传费 |
11 | 质规-旅游质量强市 | 42.43 | 42.43 | 29.18 | 13.25 | 旅游质量强市项目的委托业务费、租赁费、会议费 |
12 | 质规-饭店旅行社及导游复核工作经费 | 14.00 | 14.00 | 1.81 | 12.19 | 饭店旅行社及导游复核工作的印刷费、会议费 |
13 | 信息-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费 | 49.00 | 49.00 | 45.61 | 3.39 |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的维修(护)费、租赁费 |
14 | 信息-旅游统计抽样调研和数据采集费 | 20.00 | 20.00 | 19.88 | 0.12 | 旅游统计抽样调研和数据采集项目的委托业务费 |
15 | 信息-政务网数据采集保安检测和办公IT维护费 | 10.00 | 10.00 | 5.33 | 4.67 | 政务网数据采集保安检测和办公IT维护费、租赁费 |
16 | 信息-昆明全域旅游数据统计研究 | - | 19.00 | 19.00 | 0.00 | 昆明全域旅游数据统计研究项目的委托业务费 |
17 | 法规-法制建设经费 | 27.00 | 27.00 | 26.97 | 0.03 | 法制建设项目的咨询费、培训费 |
18 | 招商引资工作及奖励费 | - | 50.00 | 3.97 | 46.03 | 招商引资工作的差旅费、办公费 |
19 | 支队及培训中心经费 | 10.00 | 10.00 | 10.00 | 0.00 | 下拨旅游培训中心非税收入 |
20 | 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及预演费 | 14.00 | 0.00 | |||
合计 | 6,665.13 | 6,822.64 | 6,692.76 | 129.88 | 财政已收回结余 |
②项目支出进度
财政项目资金支出按季度执行情况,一、三季度支出比例较低,二、四季度支出比例较高,项目实际支出进度与年初预算中项目支出进度要求存在一定差异,分季度列表如下(单位:元):
季度 | 当季支出金额 | 累计支出金额 | 当季支出金额占比 | 累计支出金额占比 | 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累计执行进度要求 |
一季度(1-3月) | 2,440,860.00 | 2,440,860.00 | 3.65% | 3.65% | 20.00% |
二季度(4-6月) | 29,783,198.45 | 32,224,058.45 | 44.50% | 48.15% | 60.00% |
三季度(7-9月) | 12,658,071.82 | 44,882,130.27 | 18.91% | 67.06% | 80.00% |
10月份 | 11,972,685.00 | 56,854,815.27 | 17.89% | 84.95% | 90.00% |
11月份 | 1,147,458.50 | 58,002,273.77 | 1.71% | 86.66% | 100.00% |
12月份 | 8,925,409.74 | 66,927,683.51 | 13.34% | 100.00% | |
合计 | 66,927,683.51 | 66,927,683.51 | 100.00% | 100.00% |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市旅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昆明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结合市旅发委实际情况,按照《昆明市旅游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及八项规定要求,对资金、物资进行管理和使用,基本按各项制度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但存在有部分专项资金未按项目核算和在借款、报销上存在未按市旅发委“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时间要求完成报销的情况。
4.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市旅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0]146号)等文件制度规定,按照财经纪律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调整的项目经过市财政局及市政府批准。2016年委本级预算政府采购项目有16项,已全部完成采购。
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直接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涉及15个县区及相关单位。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由市财政下达县区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下达各县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再拨付至项目单位。经延伸至县区,存在部分旅游发展项目资金仍在项目区财政局,项目进展较慢的情况,如:晋宁县古滇文化旅游项目资金,市财政于2016年9月26日下拨古滇文化旅游名城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1000万元,截止2017年5月10日仍存放于古滇管委会账户上未使用;石林台创园旅游基础设施补助经费,市财政于2016年10月24日下拨石林台创园旅游基础设施补助经费500万元,截止2017年5月10日500万元仍存放于石林财政局账户上未使用,原项目申报的6条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现更改为4条,但台创园未向市旅发委提交项目变更申请,原申报的台创园园区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工程进展非常缓慢。
5.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制订了《昆明市旅游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因公出差相关费用报销办法》《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对预算、收支、采购、合同、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对资金的审批、支付流程、费用报销等作了规定,并明确了专项经费使用要求。
2016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市旅发委根据《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对旅发资金的拨付、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市旅发委对旅发资金事前要求填报《旅游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并聘请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旅发资金申报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但评审的覆盖面达不到“旅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旅发资金管理办法”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同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及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项目评审意见,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旅游发展项目信息库。目前核项工作进展较慢,经第三方评审项目和填报单个项目绩效比例不高等现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内容将项目划分为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厕所建设、乡村旅游、酒店奖励资金、项目贷款贴息、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并由相应处室进行归口管理。项目的经费支出基本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专项经费要在年初总预算的基础上由各业务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列出明细,以请示的形式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后,按计划支出,原则上无预算不给予支出。对于未预算但必须开支的项目,由各处(室)做出相应调整后报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重点项目提前公示(500万元以上)要求公示,并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各项目档案管理资料完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自评,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工作效率措施,不断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组织分管领导、各业务处室涉及项目支出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学习《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7〕24号)文件的要求。
2.组织实施:组织涉及项目支出的负责人按(昆财绩〔2017〕24号)文件的要求,做出各业务处室工作总结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的说明;由涉及项目支出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组成联合小组,对项目资金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3.分析评价:分析评价业务处室提交的工作总结、相关项目情况说明、项目资料等,结合抽查内容,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找出部门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对照部门预算批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打分。经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3.6分。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
(1)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016年市旅发委部门整体支出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6〕6号)下达的预算指标,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照实际在编人员及进度均衡支付;商品及服务支出按照预算标准支付,未超过年初预算金额。2016年“三公经费”控制率未超过年初预算,因公务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度相比均有下降。基本支出严格按照单位各项财务制度进行审批、监控。基本支出比预算多支出408.62万元,主要是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和目标奖(含支队)417.16万元,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商品及服务支出均比上年减少。
项目支出按照工作任务和进度以及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重大项目经费通过聘请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后下达。因年度内指标追加追减,项目支出比调整预算数少支出129.88万元。
(2)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16年市旅发委整体支出下达预算指标为7,180.83万元,实际下达预算指标为7,759.25万元,实际部门年度财政资金支出7,617.08万元。上述指标数均含直接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的项目资金5,458.19万元。
2.效率性分析
(1)实施进度
2016年市旅发委各项日常性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结余指标全部上缴市财政。据统计,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含直接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数)执行进度98.17%,基本支出预算执行进度98.69%,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98.10%。
(2)完成质量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昆办通〔2017〕20号)文件内容,市旅发委完成了2016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定得分96.83分,比上年多2.3分。费用性支出方面,市旅发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列支经费,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项目支出方面,市旅发委按照项目方案内容支付、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市级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经过市政府批复后下达,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
3.效益性分析
(1)社会效益
①通过提升旅游品牌知名度、增强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旅游项目建设步伐等系列措施,使昆明市旅游产业形象得到提升。2016年5月举办的“第十三届(2016)中外避暑旅游口碑金榜”上,昆明荣登全球避暑名称百佳榜的第三位;在6月举办的2016中国避暑旅游产业峰会上,被评选为 “最佳避暑旅游城市”;在9月举办的 “2016亚洲旅游产业年会”上,荣获“2016亚洲旅游红珊瑚奖” —亚洲最受欢迎的旅游城市。进一步提升了昆明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②游客稳步增长,旅游总收入实现增长,完成了预定目标。 2016年昆明市旅发委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073.53亿元,同比增长48.39%;接待游客总数10113.61万人次,同比增长46.33%;接待海外旅游者123.47万人次,同比增长7.85%。
③乡村游、生态游、旅游新业态接待量持续增长,假日旅游经济蓬勃发展。分布于五华、官渡、石林、富民、安宁等多个县(市)区的生态湿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红色旅游接待点游客年度接待量均呈增长态势,其中以环滇湿地、市郊特色庄园为市民和游客所青睐。全市各部门围绕元旦、春节、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统筹旅游线路、产品及假日旅游市场管理服务,各景区点认真组织实施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节庆活动和推出惠民利好政策,假日期间刺激旅游消费需求释放,使假日旅游经济持续增长。
④旅游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2016年昆明市旅游重大项目68个,在建类项目63个,前期项目5个,项目预计总投资2366.56亿元,2016年度完成投资167.36亿元,占全省年度旅游重大项目投资的53.58%。从项目类别来看,资金着重投向重点景区打造、旅游基础及接待设施建设和新业态产品开发,复合型、综合性项目成为旅游投资热点。
(2)生态效益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昆明将打造“一心一圈三片五廊”的1135旅游发展格局。“一心”,即主城国际都市旅游核心,重点建设“一厅两带六区”,打造草海城市会客厅,重塑盘龙江绿化景观带、百年米轨风情文化旅游带两个特色旅游带,重点推进翠湖讲武堂历史文化休闲旅游区、斗南花卉主题休闲体验区、西翥生态旅游试验区、昆明高铁南站旅游综合服务区和安宁温泉休闲旅游区等建设。一圈,即环滇池生态文化旅游圈,重点发展主题娱乐、休闲度假和会展商务旅游。三片,即全面提升大石林、阳宗海、轿子山三大重点片区,优化片区综合旅游功能,实现旅游产品转型升级。五廊,即昆明—富民—禄劝辐射攀枝花旅游走廊,昆明—寻甸—东川辐射成渝旅游走廊,昆明—安宁辐射大理丽江旅游走廊,昆明—晋宁辐射西双版纳旅游走廊,昆明—宜良—石林辐射两广旅游走廊。通过实施全域旅游发展工程,使旅游环境更加良好,提升了项目区的旅游环境。科学构建了昆明市的旅游发展格局,做到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春城特色与旅游空间布局的协调统一。
(3)可持续性影响
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费用、单位日常工作费用,可以保障市旅发委在2016年日常工作持续正常有效的开展,还有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市旅发委职工均能有效履行职责。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的发布,《昆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的修订实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等,为昆明市的旅游管理与服务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及政策措施,促进了我市旅游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通过对旅游景区景点提升,打造特色旅游,推进全市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提升了昆明旅游城市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
1.整体目标绩效的设定,细化程度略显不足,致使从整体绩效考核的角度来审查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存在一定难度。
2.转移县区支付的项目资金监管力度需加强,如旅游厕所新(改)建设、五华区西翥片区乡村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古滇文化旅游名城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石林台创园旅游基础设施补助经费需进一步推进。
3.资金支出季度进度不够,较集中在第二、四季度。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存在未按项目核算的情况。如:市旅游监察支队的项目资金核算不规范,旅发委机关“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和车改“车辆运行费”等项目经费调整较大。
5.固定资产管理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账实不符未得到有效解决。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