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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机关)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
2017/09/27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旅游规划;负责全市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推动全市旅游产业智慧化建设、监督和管理。

2、负责起草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A级旅游景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等的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保护,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和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促进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和发展。

4、指导旅游行业法制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投诉及行政复议,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旅游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负责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市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与国外旅游部门、组织的交流合作;指导、建设和管理全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产品。

6、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制定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7、承担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旅游市场整顿办公室、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的日常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旅游协会和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旅游经济指标顺利完成

2016年在昆明市旅游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昆明市旅发委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073.53亿元,同比增长48.39%;接待游客总数为10113.61万人次,同比增长46.33%;接待海外旅游者123.47万人次,同比增长7.85%。实现了“十三五”旅游经济的开门红。

2、传统景区游客接待量持续增长

1-12月份,我市主要景区接待情况如下:石林风景区游客接待量为401.84万人次,较去年同期持平;九乡风景区游客接待量为153.17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民族村游客接待量为190.58万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6%;世博园景区游客接待量为142.63万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14%;昆明西山风景区游客接待量为130.62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44%;轿子山风景区游客接待量为23.4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大观楼景区游客接待量为196.85万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17%。分布于五华、官渡、石林、富民、安宁等多个县(市)区的生态湿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红色旅游接待点游客年度接待量均呈增长态势,其中以环滇湿地、市郊特色庄园为市民和游客所青睐,成为我市旅游资源发展的亮点。

3、假日旅游经济蓬勃发展

2016年,全市各部门围绕元旦、春节、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统筹旅游线路、产品及假日旅游市场管理服务,各景区点认真组织实施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节庆活动和推出惠民利好政策,假日期间刺激旅游消费需求释放,假日旅游市场供需两旺,假日旅游经济持续增长。2016年,我市假日旅游累计接待游客量962.01万人次,同比增长14.1%;旅游总收入50.94亿元,同比增长19.63%。

4、主要旅游交通客运情况良好

2016年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达4198.05万人次,同比增长11.9%;昆明市铁路客运共发送旅客3837万人次,同比增长1.3%;城区五大汽车客运站约抵港旅客约1669.29万人次;昆明-石林旅游专线车全年发出班次5619车次,同比增加22.71%;运送旅游者12.76万人次,同比增长12.23%。我市各主要客运交通情况良好,较好的支撑了旅游构成要素发展。

5、星级宾馆饭店住宿接待情况保持稳定

2016年我市主要星级宾馆饭店平均房价308.6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平均出租率55.42%,较去年同期增长1.13 %。其中五星级宾馆饭店平均房价同比下降1.48%,平均出租率同比增长4.47 %;四星级宾馆饭店平均房价同比下降1.88%,平均出租率同比增长2.61 %;三星级宾馆饭店平均房价同比增长2.64%,平均出租率同比增长4.23%。主要星级宾馆饭店经营接待情况显示,团队占比25.67%,散客占比58.39%,会议占比15.93%。

6、旅游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016年昆明市旅游重大项目68个,在建类项目63个,前期项目5个,项目预计总投资2366.56亿元,2016年度完成投资167.36亿元,占全省年度旅游重大项目投资的53.58%。从投资来源来看,政府投资7.18亿元,占总投资的4.29%;国有企业投资55.74亿元,占总投资的33.31%;民营企业投资101.22亿元,占总投资的60.48%。从投资流向来看,旅游业基础设施投入9.04亿元,占投资总量的5.4%;旅游饭店项目投入5.02亿元,占投资总量的2.99%;旅游景区项目投入99.64亿元,占投资总量的59.54%;旅游演出项目投入2.52亿元,占投资总量的1.51%;旅游购物项目投入1.51亿元,占投资总量的0.9%;旅游其他项目投入49.61亿元,占投资总量的29.64%。从项目类别来看,资金着重投向重点景区打造、旅游基础及接待设施建设和新业态产品开发,复合型、综合性项目成为旅游投资热点。旅游项目资金集中程度越来越高,重、特大旅游项目越来越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为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决算总收入2158.89万元(不含市财政局从“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转移性支付到县区545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8.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2158.89万元(不含市财政局从“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转移性支付到县区5458.1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厕所补助、酒店奖励、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整治、乡村旅游补助、郑和文化和葡萄文化节补助等;古滇文化名城和“台创园”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旅游项目),其中:基本支出924.32万元,占总支出的42.81%;项目支出1234.57万元,占总支出的57.19%。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924.32万元。与2015相比,增加323.9万元(上年600.42万元),增加53.94%,主要原因:一是全市人员工资调整和公车改革;二是2015年目标奖和部分2016年目标奖在本年度内发放;三是下属单位(市旅游监察支队)目标奖285.46万元市财政拨付我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为了促进旅游发展、宣传、市场整治和市政府确定目标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4.57万元(不含市财政局从“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转移性支付到县区5458.1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厕所补助、酒店奖励、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整治、乡村旅游补助、郑和文化和葡萄文化节补助等;古滇文化名城和“台创园”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旅游项目)。与上年对比-275.75万元,主要原因:按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10000万,减少到630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8.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2110.74万元相比基本持平。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8.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奖金、社保及公积金);

(二)日常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会议费、维修维护费、工会和福利费等);

(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旅游产业促进(其中转移性支付到县区5458.19万元)。

1、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旅游标识牌、公益性便民惠民旅游服务体系和国际化旅游集散体系运行等。

2、旅游产业基础工作,包括旅游教育和培训、旅游行业管理和市场整治、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及策划、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旅游地方法规体系建设等。

3、旅游开发建设,包括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及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开发等。

4、旅游规划编制,包括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开发建设规划等。

5、旅游宣传促销,包括国际旅游合作及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宣传推广、国内旅游合作及国内客源市场拓展宣传推广、城市形象宣传推广、支持开通国际航线等。

6、旅游绩效奖励,包括对旅游业发展的A级景区进行奖励等。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项目(石林台创园和晋宁古滇文化名城等项目补助)。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不含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57.85万元(其中:出国经费46.38万元,车辆运行费4.09万元,接待费7.38万元),与2015年相比-53.7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海外旅游宣传促销)

海外旅游宣传促销是我委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职能,是为了开展昆明旅游的宣传营销,巩固和扩大昆明旅游海外市场规模。但受国际环境和云南独特地形的影响,昆明入境游增长缓慢,我委根据计划和上级审批,近几年都有到国外宣传促销,费用除食、宿、交通和其他杂费外,有洽谈和推介会租会场设备和宣传资料等支出。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自组团2个,参其它部门组团3个,出国(境)共14人次。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46.38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36.19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内控管理,调整因公出国部门职能及人员构成,而减少出国人员和批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不含市旅游监察支队)

2016年本部门无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9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7.1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

(三)公务接待费(不含市旅游监察支队)

2016年本单位共公务接待21批次181人,公务接待费开支7.38万元,比2015年减少10.46万元,主要因为加强内控管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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