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何渝春委员在市政协13届1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昆明城市建设中融入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元素的建议》的提案,已交你单位主办,我局协助办理,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全市有汉族、彝族、苗族、回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等多个民族世居于此,各民族长期以来和睦相处,创造和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如叙事长诗《阿诗玛》、刺绣、芦笙舞等,具有广泛影响。近年来,通过有序的逐级申报,我市逐步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截至目前,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项目共计589项,共评审认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26人,其中,大量非遗项目均体现了我市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是文化多样性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制定保护政策。2008年12月,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议》、2009年2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较早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2015年12月,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出台《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和认定制度。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争取尽早出台。
(二)建立名录体系。在2003年的全市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的基础上,通过有序的逐级申报,逐步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在建立名录体系的同时,市级以上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均建立了数据资料库,一是纸质档案,全市共编纂出文字资料150多万字;二是电子档案,各项文字资料全部录入电脑,并实行专人管理;三是照片档案,对市级以上项目进行了数码照相,共获照片四千余张,并对其进行分类保存;四是音像资料,全市共完成调查项目录像130多小时,录音160多小时;五是实物档案,共收集民间作品、实物1500余件;六是出版书籍,出版了《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文集》等。
(三)扶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我市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伊始,就将保护传承人作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根据保护项目的级别,按规定遴选申报和评审认定传承人,并给传承人提供必要的展示平台和展示机会,以提高其社会地位,扩大其社会影响。同时,关心传承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给予必要的传承经费补助。2016年起,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提高至3000元,部分县(区)也对本级传承人给予一定的传习活动补助。此外,2017年4月,与昆明学院合作,组织举办了传统美术、民族服饰类非遗传承人培训班,提高传承人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
(四)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搭建宣传展示平台。一是深入挖掘民族民间舞蹈、民歌、器乐等独具昆明特色的文化资源,定期举办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打造歌舞乐精品。2017年,将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二是利用公共假日、民族节日、文化遗产日、对外文化交流等各种机会,搭建平台,积极推荐优秀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宣传展示,扩大影响。2017年5月19日,将举办“昆明市民族赛装活动”;2017年6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将举办系列宣传展示活动。三是建立传承基地,进行生产性保护。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基础条件较好,又能进行有效宣传和传承的单位,申报为省级非遗传承基地或命名为市级非遗传承基地,以起到示范作用。目前,昆明市共有省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4个,命名市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14个。
(五)广泛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以创建“非遗传承示范学校”为抓手,以编写非遗乡土教材和读物、非遗进校园展示展演、培养非遗传承师资队伍等内容为重点,营造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2017年4月,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教育局印发了《2017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和申报。继续深入普查昆明市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运用文字、录音、录像、图片、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摸清家底,定期将其中较为重要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一步完善充实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四级名录项目体系。
(二)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加大乡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各级非遗传承人的的作用;鼓励传承人(传承单位)开展传习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掌握相关技艺的高龄传承人进行有效的抢救保护。把有一技之长,在传承传统文化以及经营活动中有一定影响的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人才,纳入人才队伍培养中,给予他们应有的社会荣誉和地位。
(三)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水平。积极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地方传统民俗节庆活动等,开展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活动。继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支持各中小学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课程,将非遗的宣传普及、传承保护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部分。将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地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展示非遗。
(四)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在保护非遗本真性的前提下,努力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等产业的结合度,对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等项目开展广泛的生产性保护,支持非遗产品走进市场,支持运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品,增加传承人群和从业者收入,以传承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效益的良好循环互动。
联系人: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非遗处 段钟一
联系电话:65379064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