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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关于对市政协13届1次会议第13131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2017/08/18

市旅发委:

孙鸿雁委员在市政协13届1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非遗”创意文化产业与旅游市场的发展建议》的提案,已交你单位主办,我局协办,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近年来,通过有序的逐级申报,我市逐步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截至目前,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项目共计589项,共评审认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26人。提案人孙鸿雁委员所传承的“滇派内画”项目2012年被公布为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孙鸿雁委员也被命名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我市历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8年12月,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议》;2009年2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较早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2015年12月,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出台《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和认定制度。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争取尽早出台。

(二)扶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同时,我市就将扶持非遗传承人作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根据保护项目的级别,按规定遴选申报和评审认定传承人,并给传承人提供必要的展示平台和展示机会,以提高其社会地位,扩大其社会影响。同时,关心传承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给予必要的传承经费补助。2016年起,市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传承补助提高至3000元。此外,我局近年来每年均组织举办非遗传承人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传承人文化素养、审美水平和创新能力。2017年4月,我局与昆明学院合作举办培训班,主要针对民族服饰、刺绣、染织等技艺类非遗传承人进行,有来自10个县区的20名传承人参加。培训班以“双向教学”的方式,一方面由授课专家针对艺术鉴赏、创意设计、文化视野、文化产业等内容对非遗传承人进行授课,提升传承人文化素养、审美水平与设计能力;一方面由参加培训的传承人为大学生授课,使大学生近距离接触民族传统工艺,感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搭建宣传展示平台。一是利用公共假日、民族节日、文化遗产日、对外文化交流等各种机会,搭建平台,积极推荐优秀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宣传展示,扩大影响。如举办“官渡古镇全国非遗联展”、“滇剧艺术周”、“昆明非遗保护成果展”等,此外,先后组织项目和传承人赴法国、新西兰、尼泊尔、上海、北京、成都、武汉、西安等地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每两年举办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深入挖掘民族民间舞蹈、民歌、器乐等独具昆明特色的文化资源,打造歌舞乐精品,积极参加各级展示展演活动。三是建立传承基地,进行生产性保护。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基础条件较好,又能进行有效宣传和传承的单位,申报为省级非遗传承基地或命名为市级非遗传承基地,以起到示范作用。目前,昆明市共有省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4个,命名市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14个。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加大乡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各级非遗传承人的的作用;鼓励传承人(传承单位)开展传习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掌握相关技艺的高龄传承人进行有效的抢救保护。

(二)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水平。积极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地方传统民俗节庆活动等,开展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活动。继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支持各中小学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课程,将非遗的宣传普及、传承保护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部分。将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地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展示非遗。

(三)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和利用。在保护非遗本真性的前提下,努力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等产业的结合度,支持非遗产品走进市场,支持运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品,增加传承人群和从业者收入,以传承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效益的良好循环互动。


联系人: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非遗处  段钟一

联系电话:65379064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