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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关于对市政协13届1次会议第13122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2017/08/18

市委宣传部:

台盟昆明市总支在市政协第13届1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进云南民族文化与社会主义文艺互动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由你单位主办,我局协助办理,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全市有汉族、彝族、苗族、回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等多个民族世居于此,各民族长期以来和睦相处,创造和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近年来,通过有序的逐级申报,我市逐步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截至目前,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项目共计589项,共评审认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26人。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制定保护政策。2008年12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议》、2009年2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较早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2017年已被市人大列为一类立法项目,争取尽早出台。

(二)扶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我市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伊始,就将保护非遗传承人作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根据保护项目的级别,按规定遴选申报和评审认定传承人,并给传承人提供必要的展示平台和展示机会,以提高其社会地位,扩大其社会影响。同时,关心传承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给予必要的传承经费补助。目前,我市市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为3000元。此外,2017年4月,与昆明学院合作,组织举办了传统美术、民族服饰类非遗传承人培训班,提高传承人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

   特色的文化资源,定期举办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打造歌舞乐精品。2017年,将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二是利用公共假日、民族节日、文化遗产日、对外文化交流等各种机会,搭建平台,积极推荐优秀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宣传展示,扩大影响。2017年,举办了“昆明市民族赛装活动”,参加了云南省七彩云南2017民族赛装活动并获佳绩;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了官渡古镇全国非遗联展等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积极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地方传统民俗节庆活动等,开展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活动。继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支持各中小学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课程,将非遗的宣传普及、传承保护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部分。同时,在保护非遗本真性的前提下,努力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等产业的结合度,支持非遗产品走进市场,支持运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品,以传承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效益的良好循环互动。


联系人: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艺术处  杜拉

联系电话:65360768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