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田建委员:
您在市政协13届1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纳入到我市立法工作中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在我局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如您所言,我市目前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86项,文物类型涵盖了古代文化遗存、近现代文化遗存、民族文化遗存、墓葬、石刻等多个类别;有注册备案博物馆32个;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89项,代表性传承人526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涵盖了传统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美术、手工技艺、医药、节庆、体育等各个类别。
此外,先后出台了《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有效促进了我市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市拟出台《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7年已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一类立法项目。目前,我局正按照地方立法程序开展《条例》起草及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在《条例(草案)》中,对于经费保障、机构设置、落实责任等问题均作了规定,同时也提出鼓励利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区域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公益广告占比。我局将争取尽早出台《条例》,促进我市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此外,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昆明市教育局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加强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17年,我局开展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举办了“昆明市民族赛装活动”、“第四届昆明滇剧艺术周”、“圆通樱潮非遗展”等活动。此外,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2017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风雅颂国学经典诵读进校园”、“流动博物馆进校园”、“非遗进校园”、“艺术精品进校园”、“戏曲进校园”、“传统武术进校园”等六项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有关组织领导内容的表述和要求,我局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并配合开展好有关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未成年人素质教育、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等内容的立法工作。同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已经制定的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相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我市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非遗处 段钟一
联系电话:65379064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