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叶菊委员:
您在市政协13届1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是1982年国务院命名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昆明市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86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项(20处)、省级55项、市级132项、县(市)区级380项,文物类型涵盖了古代文化遗存、近现代文化遗存、民族文化遗存、墓葬、石刻等多个类别,能够清晰地反映昆明历史文化的发展历程;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89项,代表性传承人526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项、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项目30项、代表性传承人66人,市级项目230项、代表性传承人151人,县(市)区级项目196项、代表性传承人221人,石林糯黑、月湖和寻甸发嘎被命名为省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涵盖了传统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美术、手工技艺、医药、节庆、体育等各个类别。此外,昆明市还有注册备案博物馆32个,其中包括国有文物类博物馆14个,国有行业类博物馆13个,非国有博物馆5个。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昆明市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一)撰写完成了《昆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研究报告》。按照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局承担了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之八——昆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专门成立了由熊瑞丽主席任组长、金幼和部长、王建颖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文广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昆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专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撰写小组,具体开展《研究报告》的撰写工作。在1月13日,编制工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研究报告》编写的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后,撰写工作小组于2月17日编写完成了《研究报告(初稿)》,经过集中修改于2月24日提交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撰写小组对文本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3月3日报经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批同意后正式上报。
(二)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新途径。科学推动了文物资源与旅游业、文化产业、公益事业的有机结合,大力扶持以保护、展示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的公园、景区景点发展。积极利用国有革命文物建设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公益性文化项目。利用各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打造了聂耳故居纪念馆、朱德旧居纪念馆等。积极推进云南陆军讲武堂等重大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历史文化品牌项目。
(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选址建立“昆明革命历史博物馆”,我局表示支持,也非常希望让更多的人来了解认识那段值得纪念的历史岁月,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成果惠及于民,同时还能不断丰富昆明博物馆业的种类,充分展示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内涵。一是在昆明市的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有革命文物保护单位61项,主要分布在五华区5项,西山区5项,呈贡区11项,东川区2项,安宁市7项,嵩明县2项,寻甸县5项,宜良县1项,禄劝县8项,富民县4项,石林县11项。二是针对选址问题,我局将积极与规划、住建、民政和县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相协调,开展选址的前期调研工作,我局认为云南抗战胜利纪念堂作为昆明革命历史博物馆较为合适,但由于目前抗战胜利纪念堂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管理使用,我局将会同五华区文物部门在做好抗战胜利纪念堂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把您的建议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呼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三是要建设昆明革命历史博物馆首先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与昆明革命历史相关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作为建馆基础。但鉴于目前昆明现有的与昆明革命历史相关的文物资源相对分散,暂时还未达到建设博物馆的条件。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与市级规划、住建和县区政府相协调,广泛征集与昆明革命历史相关的文物藏品和研究资料。在相关条件具备的基础上,争取早日建成昆明革命历史博物馆。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文博处 钱进
联系电话:65332934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