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金路代表:
您在市人大14届1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石林县李氏宅院文物维修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议中提到的李氏宅院,位于石林县原县委大院内,始建于民国年间,具体年代不详, 该建筑坐西北朝东南,土木结构,重檐硬山青色筒板瓦屋面,一颗印建筑形式,现存正房、倒座、东厢房和西厢房。正房三层,倒座和东西厢房均两层,占地面积481.28 平方米,建筑面积698.60 平方米,是石林县近现代代表性民居建筑之一,具有一定的建筑艺术研究价值。2013年11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7年3月,我局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昆文广体文〔2017〕43号),要求各县市区及时填写昆明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申报立项报告,我局已收到石林县报送的《李氏宅院油饰及环境整治工程》立项报告,经我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议,决定对李氏宅院油饰及环境整治工程补助资金10万元。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督促石林县加大李氏宅院修缮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做好李氏宅院的开发利用,真正实现李氏宅院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局面。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文博处 钱进
联系电话:65332934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