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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第1314487号提案的回复
2017/08/09

A

昆旅复〔2017〕149号

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第1314487号提案的回复

李为民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第131487号“关于昆明积极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同时您的建议对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特色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是昆明旅游发展的一个短板,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充分感受到。近年来,昆明市开展了多项工作,出台政策支持旅游商品的开发。我们举办过旅游商品大赛,对参赛选手进行了奖励,将获奖作品进行市场推广。在《昆明市政府关于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旅游商品开发、推广将给予旅游发展资金的支持。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一直鼓励企业设计、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都可打造为特色旅游产品。

  我们也希望经过政府对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的培育,为昆明旅游商品的开发迎来发展的新机遇和契机。同时我们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也注重引入具有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的企业,比如即将在昆明投资建设的泰国幻多奇项目,本身就设计、开发了众多特色旅游商品,我们希望他们在石林的投资中进一步依托昆明独特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等开发别具一格的旅游商品,带动企业投资旅游商品的开发过程中。为昆明乃至云南打造最具特色的旅游纪念品。

  衷心感谢您对昆明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旅游业的发展中,继续得到您的鼓励和关注。

  联系人:刘青 联系电话:13888760607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主题词:政协委员 提案 答复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市政府目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