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旅复〔2017〕122号 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第13131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窦志萍委员: 您向昆明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第131315号提案《关于成立昆明乡村旅游专家服务队的建设》,交由我委负责主办。现仅就提案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昆明市乡村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作为一名旅游业界的专家,您一直在用您的专业知识在为昆明旅游的发展做着贡献。您建议中提到的昆明应借鉴台湾、浙江等省经验,成立由政府支持,以购买智力服务的方式,组建多学科专家(如农业、旅游、园林、规划、艺术设计、民族、民俗及电子商务等)构成的“昆明乡村旅游专家服务队”,为昆明各县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此建议非常好,它可以解决昆明市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 一、我市乡村旅游基本情况 乡村旅游历来是昆明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来年,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农村投入,想方设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各级旅游部门更加重视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开展旅游扶贫,有效地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开辟和增加了农民就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截至目前,昆明市已先后创建了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7个省级旅游小镇;15个省级旅游特色村;6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6个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园区);12个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58个市级都市农庄。 虽然昆明市的乡村旅游发展势头良好,政府重视,企业关注,村民意愿强烈,也出现了许多规模档次较高的乡村旅游综合体,较好地满足了市民周末及节假日的休闲度假需求,但是,昆明市的乡村旅游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诸如:缺乏统一规划,宣传渠道少、营销渠道单一;经营规模较小,地域分布不平衡;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不全,服务设施落后,经营产品单一;经营者素质较低等问题确实存在,影响着昆明乡村旅游的长远健康发展和进一步转型升级。 二、近年来我委围绕乡村旅游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注重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是我市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乡村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制定科学合理规划,规范产业要素发展。为此,我委编制完成了《昆明市乡村旅游规划(2011-2020)》,规划编制坚持继承、创新、统筹的理念,注重保护与开发,在借鉴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分析昆明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资源与市场的基础上,明确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思路,确定乡村旅游空间布局、产品体系与业态导向,提出乡村旅游发展的产业聚集区、重点项目和一批储备项目,努力探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紧密结合的新路子,成为指导昆明市乡村旅游开发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二是注重挖掘乡村特色民族文化资源和内涵。除自然风光外,我市农村民族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我委与民族宗教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对民族地区的具有特色旅游、民族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保护。从2013年起,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3]101号)精神,通过县区上报,市级筛选,最终经省旅发委、省民宗委和省财政厅评定的方式,进行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成功申报12个特色鲜明、功能配套、服务规范的特色村寨为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为加强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每个村整合省、市共200万元扶持建设资金,用于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村寨保护等。 三是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旅游小镇、特色都市农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深化乡村旅游服务的规模和档次,我市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有一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以此来支撑和带动昆明乡村旅游的整体水平。努力挖掘原生态古村、古镇、古民居和民俗风情的文化内涵,提高乡村旅游文化品位。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进一步打造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国家A级以上农业旅游景区(点)、云南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和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开展农旅融合,建设都市农庄,培育乡村旅游精品,建设美丽乡村,全面提升了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四是规范乡村旅游服务管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接待水平。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其高质量的服务和有效的管理历来都是一个难点。为了不断加强和规范对乡村旅游的管理,2006年至今,我委相继制定并出台了《昆明市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办法》、《昆明市乡村旅游等级评定标准》、《昆明市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13年,再次修订了《昆明市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办法》,并升级为政府规章。2016年,正式出台了《昆明市都市农庄旅游服务等级与划分》市级规范,与此同时,各级旅游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各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培训,通过努力,我市的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三、关于成立乡村旅游专家服务队的问题 乡村旅游是一个融合度很高的产业,其发展涉及到一、二、三诸多产业,其管理也涉及到政府许多职能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可能包办一切。仅旅游资源的管理权就涉及到好些政府部门。要实现农旅融合、文旅融合、商旅融合、基础设施改善、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等等,不仅需要政府多部门共同参与,还需要多学科的专家来进行指导和服务。为更好更快地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昆明市也确实需要像您提案中建议的那样设立由农业、旅游、园林、规划、艺术设计、民族、民俗及电子商务等多学科专家构成的“昆明乡村旅游专家服务队伍”,来为全市的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就目前而言,在全市乡村旅游工作的开展上,限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各部门基本上都是各自为阵,单打独斗,即使有时候部门间联合开展工作也仅限于上级要求和个别项目引导上,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如果全市设立一个综合性的专家咨询指导机构,一定能解决目前全市乡村旅游发展中出现的许多困难的问题,也必将促进全市乡村旅游更好更快的发展。 当前,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已经进入了发展需求的旺盛期,当地群众和投资者对发展乡村旅游也有着很高的热情和积极性,乡村旅游的发展整体已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和潜力。随着我国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扶贫等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昆明市的乡村旅游更是迎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形势逼人,作为全市乡村旅游主要职能部门,我委将适时向政府建议,力争早日成立“昆明乡村旅游专家服务队”,来促进全市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昆明旅游产业发展所给予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对昆明旅游业发展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刘 博 18288629969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主题词:政协委员 提案 答复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市政府目督办 |
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第131315号提案的回复
20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