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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解读
2017/04/06

“确实是云南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史上最严厉的一次。从对经营者的监管和对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这两个方面看,采取的措施都是最严厉的。”这是省旅发委主任余繁针对昨日我省发布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给出的评价。这些整治措施严在哪里?整治后的云南旅游市场将如何发展?余繁进行了解读。

焦点1

哪些方面体现最严?

购物店

取消旅游定点购物

取消原有的定点购物,把原有购物店列为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管,为斩断已经形成的利益链条奠定基础。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统一管理后,还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使这些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不再和旅行社等形成灰色利益链条。

旅行社

杜绝不合理低价游

旅行社不能发布、销售、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也不允许对上游旅行社交来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进行接待。第一次发现这种行为停业整顿,如果还在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将一次性取缔,对取缔了的旅行社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将永远不得入市。

导游

统一纳入监督平台

通过监管平台建设、服务平台建设,将导游统一纳入平台,接受社会、游客监督,形成良性互动的机制,让好的导游不断成长,让不好的导游得到鞭策和监督。

景区

清理酒托药托

实行标准化管理,清理旅行社购物和其他消费相关的酒托、药托等。这些都是原来没有采取过的严厉措施。

政府管理

专人监督政府履职

增加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履职监督工作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后盾,有专门的人员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动态监督。

压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这也是从来没有过的规定。明确了地方政府守土有责,地方政府就是第一责任人。

焦点2

如何落实整治措施?

热点问题得不到根治

政府负责人就地辞职

一是统一思想,要壮士断腕整治,各级政府要动员起来,各级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一年内旅游市场整治必须实现根本性好转。对现在市场上出现的游客高度关注、社会反应非常不好的问题,要基本得到根治。如果得不到根治,要求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就地辞职。

二是组织保障措施,有问责机制、倒逼机制和保障措施,使各级职能部门落实落地,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的旅游市场整治一年内肯定能见效。

焦点3

取消定点购物会影响企业吗?

及时调整经营模式

会有更多市场空间

目前涉及到旅游购物的定点企业大概187家,其中达标150家,从业人员5万人左右,年收入约200亿元左右。统一纳入社会零售商品企业监管,虽然转型过程中有一定困难,但总体来讲,转型发展空间比较大。去年云南省接待海内外游客4.31亿人次,其中团队游客2700多万,占总接待人数的6.34%。这些旅游企业如果转好型、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行为,有更多的市场空间等着他们。

焦点4

实行一票制景区会涨价吗?

很多景区也许还会免费

全省一共有800多家景区,进行A级标准评定的233家,从业人员5万人左右,年营业收入82.03亿元。目前A级景区基本没有园中园、票中票和捆绑销售,但在一些非A级景区当中这样的现象还个别存在。下一步将对全省进行深入调研摸底,制定新的景区管理办法。

“通过这样的管理以后并不意味着景区会涨价,因为定价、分类除了政府指导价以外还有市场定价,通过这样的规范以后,很多景区也许还会免费。”余繁说,按照国家要求,属于政府公共资源部分的,要逐步向社会开放。

焦点5

导游被强迫垫资怎么办?

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不再陷入零负团费模式

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导游充当了非常不好的角色,自己的权益也受到伤害。

现阶段确实存在旅行社逼导游完成任务的情况,但从法律角度上讲,导游的权益是有保障的,旅行社不能强迫导游垫资、支付团费等。过去在这样的模式下,很多导游虽然有这样的法律武器,但是他们并没有用好,希望广大导游要主动地增强法律意识,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权益,不要再陷入经营零负团费的模式中。

焦点6

旅游警察工作进展如何?

接报涉旅报警7000多起

1/3纠纷通过调解解决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董胜:去年接报的涉旅报警7000多起,1/3案件通过调解解决了纠纷。旅游警察开展了一些案件查处,其中行政案件较多,大概有400人被行政处罚,100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第三方面是预防,旅游警察和旅游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对全省旅游景点等地多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治安隐患1000多处,下达整改通知书856份。云南还在查处旅游案件方面创造了多个首例,比如西双版纳侦破首例酒托诈骗案,案件办完后云南市场上的酒托、药托违法犯罪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