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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16年旅游投诉情况
2016/12/16

1.2016年7月调查处理对嘉丽泽景区的投诉

2016年7月2日,游客张某通过县长热线投诉嘉丽泽景区薰衣草园游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7月4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接到县长热线转办件,立即安排旅游监察队及旅游科执法人员到景区开展调查。经查,发现游客张某7月2日带小孩在嘉丽泽景区的薰衣草园玩耍时,由于秋千一侧拉绳断裂致使小孩从离地45厘米左右的秋千跌落。景区工作人员迅速安排受伤人员到景区医院就诊,随后游客张某向嘉丽泽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警记录显示:受伤小孩无明显外伤需处理,建议由景区安排车辆陪同受伤人员到县人民医院检查,投诉人张某表示伤势不大不需要检查,如有其它问题再联系景区。至执法人员到景区调查处理时,投诉人未再次与景区联系。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嘉丽泽景区薰衣草园的各项设施,发现该秋千已重新加固处理,未发现仍然存在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景区负责人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增加醒目的安全标识,消除安全隐患,为游客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休闲度假环境。

调查结束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至县长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