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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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公共财政预算 | 8176.77 | 一、基本支出 | 1408.8 | |
1、本级财力安排 | 8176.77 | 1、工资福利支出 | 1110.83 | |
2、非税收入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5.24 | |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2.71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预算外) | 10 | 二、项目支出 | 6777.97 | |
四、结余结转资金 |
| 1、旅游发展资金 | 6300 | |
五、自筹资金 |
| 2、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 365.13 | |
1、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 |
| 3、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 112.84 | |
2、其他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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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186.77 | 本年支出合计 | 8186.77 |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 单位名称(科目) | 上年年初预算数 | 当年年初预算数 | ||||||
类 | 款 | 项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2160501 |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438.94 | 388.94 | 50 | 515.7 | 5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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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599 | 10655 |
| 10655 | 6665.13 |
| 6665.13 | |||
2160501 | 监察支队 | 801.79 | 716.79 | 85 | 1005.94 | 893.1 | 112.84 | ||
合计 | 11895.73 | 1105.73 | 10790 | 8186.77 | 1408.8 | 6777.97 |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 人数 | 在编实有车辆数 | ||||||
实有人数 |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行政(含参公管理)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机关 | 42 | 26 |
| 3 | 13 |
| 13 | 4 |
支队 | 57 | 48 |
| 4 | 5 |
| 5 | 10 |
合计 | 99 | 74 |
| 7 | 18 |
| 18 | 14 |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A、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
1、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旅游规划;负责全市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推动全市旅游产业智慧化建设、监督和管理。
2、负责起草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A级旅游景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等的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保护,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和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促进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和发展。
4、指导旅游行业法制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投诉及行政复议,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旅游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负责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市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与国外旅游部门、组织的交流合作;指导、建设和管理全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产品。
6、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制定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7、承担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旅游市场整顿办公室、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的日常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旅游协会和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B、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1、负责有关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受主管部门委托,对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市场秩序、行业安全规章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受理有关的投诉、举报并调查处理。
3、负责旅游行业紧急救援、应急处置、综治维稳和疾病防控的联动工作,负责联动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和行业进行综合治理。
4、负责旅游行业市场信息的监控和管理。
(二)主要工作
A、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
1、抓好旅游市场治理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完成《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的修订,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按照《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整改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突出三个重点”、“开展八大行动”、“实施十大措施”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全方位整治。认真开展游客第三方回访和游客满意度调查,不断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
2、继续扩大昆明旅游影响力,提升昆明旅游品牌,巩固和开拓海内外客源市场,2016年将重点围绕海内外旅游市场开发、会展营销、广告营销等方面开展工作:继续开展广告宣传;重点在昆明长水机场开展昆明旅游形象和围绕高铁旅游宣传;继续开展海外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将组团赴东南亚等海外目标客源市场开展宣传营销;加强与涉外旅行社、航空等企业合作,设立昆明旅游海外咨询点,开展昆明旅游营销;以会展会议、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国内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巩固和拓展国内客源市场;继续加强旅游区域合作。
3、继续深入实施“智慧旅游”工程,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旅游”思维模式,继续深入开展全媒体旅游宣传营销服务和旅游舆情监控。加快旅游咨询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在2016年形成覆盖全市县区、主要景区(点)的公共服务网络。
4、深入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旅游休息站点、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5、以项目带动发展,加快旅游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推动我市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扶持项目建设。指导全市各县区旅游业发展,全面优化产业结构,丰富提升观光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品、开发专项旅游产品,着力打造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康体运动旅游、生态旅游、会展商务旅游、自驾车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等旅游产品。
B、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1、以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 问题和热点问题,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强迫购物”、降低服务标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制定市场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
2、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继续强化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及相关安委会的工作要求落实基础上,积极部署、加大投入、督查检查,切实落实旅游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落实。
3、认真组织开展综治维稳暨平安旅游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按照市、区综治委及街道综治办提出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
4、继续加强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工作,继续推进昆明“数字旅游”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对相关平台功能模块进行优化、修改和调整。。
5、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交流,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6、加强单位内部建设,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申报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为做好2016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和“昆明市市本级2016年正常经费定额标准”要求编制。
2、为促进昆明旅游业的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推进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设意见》(昆通〔2013〕16号)精神,预算“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300万元,旅游行业管理和专项业务经费477.97万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实有人数99人,其中:在职在编财政全供养81人;离退休人员1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8人);在编实有车辆14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86.7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8176.7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8万元,占总支出的17.21%,项目支出6777.97万元,占总支出的82.7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60501-基本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社(医)保、公积金和公用等保障性支出;“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和“2160505-专项业务工作支出”,主要反映全市旅游业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旅发委机关和旅游监察支队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医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31%,其中,年人均办公费1950元,年人均水400元,电费由市机关事业管理局统一收支。年人均差旅、邮电费3187元,年车辆运行费294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预算支出6777.97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经费550万元;扶持旅游产业建设及旅游规划4450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和法制建设经费200万元;旅游行业管理和市场治理经费800万元;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300万元;旅游行业和专项业务管理47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12.03万元,增加-37.18%,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由市财政统筹其它项目支出。
附件:《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