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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3/11/18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公”经费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年决算数

2013年预算数

合计

127.3

185.58

1、因公出国(境)费用(海外旅游促销)

36.23

100

2、公务接待费

47.02

45

3、公务用车费

44.05

40.58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含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和监察支队两个单位。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海外旅游促销)

我委因公出国(境),是为了开展昆明旅游的宣传营销,巩固和扩大昆明旅游海外市场规模。此项工作是我委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职能。其主要支出除了机票、住宿和餐饮费外,要在目的地邀请买家和新闻媒体进行洽谈、召开旅游推介会,需租用会场、会议设备和制作宣传促销资料等。

与2012年相比,经费预算增加,一是组织了昆明部分县(区)及旅游企业赴欧、美、东南亚进行了昆明旅游专题宣传促销活动,重点与旅游主题公园建设企业、国际旅游组织等旅游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交流合作;二是组织昆明部分县(区)、相关部门、景区景点赴台进行了昆明旅游专题宣传促销活动,召开了昆明旅游专场推介会,与台湾旅游部门及旅行社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三是利用昆明8月28日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正式开放的契机,组织相关县区、并邀请著名探险家金飞豹先生和其团队赴台湾进行了环岛自行车骑行昆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参加了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的赴南亚云南旅游专题促销团,积极宣传推介昆明旅游线路和产品。五是组织相关部门赴欧洲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及招商引资推介工作。通过以上宣传促销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开拓我市重要海外客源市场和新兴市场,较好地提升了昆明旅游在海外客源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我市入境旅游市场近几年来稳步增长。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海内外旅行商、媒体、买家、上级主管部门、外省市(区)及省内各州市相关部门的调研、学习、检查、考核、交流等工作所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工作用餐等费用。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购车计划)

主要用于到各区县旅游部门检查、指导、调研、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和大型活动等,到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进行考核、检查、暗访、监察、安全检查及处理旅游突发事件等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