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齐动员 抓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昆明市于2013年5月24日召开了“昆明市旅游行业宣传贯彻《旅游法》大会”,会议由昆明市旅游局范红云副局长主持,共有包括市旅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阳宗海管委会及“两区”管委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旅行社协会、饭店行业协会、旅游景区协会、旅游汽车协会、旅游购物协会、导游协会以及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商店、旅游汽车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导游人员等5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会上,还邀请了资深律师就如何宣传贯彻好《旅游法》进行了辅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涉及旅游经营者、履行辅助人、旅游合同等方面的主要法律条款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旅游法》进行了解读和学习。最后,昆明市旅游局付一民支队长就近期重点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要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契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南博会期间旅游市场秩序、安全和维稳工作。同时要求全市旅游行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科学、准确了解“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战略决策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做好“迎南博、讲文明、树形象、保稳定”工作。 |
行业齐动员 抓宣传贯彻
201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