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引导全市旅游行业进一步开展文明旅游活动
为了营造昆明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公民文明旅游意识和旅游行业文明程度,充分展示昆明良好的旅游形象,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做一个谦恭有礼的中国人,加强文明旅游引导活动,有关内容如下:
一、旅行社和导游在接待游客中,要全程做好文明劝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要进一步把宣传、引导和普及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以下简称《指南》、《公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团队出行前要着重向游客说明《指南》和《公约》的各项条款,争当践行《指南》和《公约》的组织者和倡导者,把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贯穿到为游客服务的全过程。导游解说词中必须要有“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有序排队”、“爱护花草树木”等内容;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
二、各旅游星级饭店从业人员要主动劝阻顾客的不文明行为。积极认真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引导顾客合理点餐,文明就餐;倡导节约,绿色消费。
三、各A级旅游景、区(点)要积极开展文明游览引导行动。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倡导文明行为,为游客提供出行、引导、游玩等咨询服务及其他力所能及的帮助;劝阻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努力营造文明、舒适、方便的公共环境。旅游景区出入口、游客中心、游步道旁、核心景区等位置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文明旅游”提示牌以及“遵德守礼”提示牌(如做谦恭有礼的长沙人、不要乱扔垃圾 、不要随地吐痰、有序排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环境);游客中心提供文明旅游宣传册,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游览。
四、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礼仪、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提高旅游行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